戰爭本就是殘酷的,但有一些武器卻因為威力過大、殺傷力過於恐怖,而被歸於反人道武器被禁用。今天要講的就是這麼一種殘忍的武器,只是在簽署禁止公約時,111個國家簽字銷燬,中美俄三國卻沒有簽字,這是怎麼回事?
這就是被廣泛運用在二戰的集束炸彈,殺傷力僅次於核武器。該炸彈的設計佈局非常特別,它外表是一個大容器,然後容器裡面裝有數百顆小炸彈,因此又稱子母炸彈。由飛行器空投之後,會自動在空中分解,容器裡的小炸彈鋪天蓋地傾瀉到廣範的地面上,炸彈覆蓋面積可達一個足球場,造成區域性殺傷。
在2003年,伊軍第3步兵師的集結地就遭到美軍戰機的密集轟炸。30架戰鬥各掛載了5枚GBU107,隨後,150枚集束炸彈在空中炸開,每一枚內部有5000枚鋼針,相當於75萬枚鋼針如同雨點一樣覆蓋了伊軍集結地。1000餘人在5分鐘的突襲中被鋼針打成了碎片,大量輕裝甲或無防護車輛徹底被摧毀,整個集結地變成了哀嚎的修羅場。
除了其強勁的殺傷力,集束炸彈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大概有10?右的子炸彈不會立即爆炸。戰爭結束後,大量沒有正常爆炸的“子彈”繼續長期威脅生命安全。
鑑於集束炸彈的危害,全球111個國家在2008年簽署了《禁用集束炸彈公約》,承諾8年內銷燬庫存集束炸彈。不過《禁用集束炸彈公約》堪稱是21世紀最失敗的條約,擁有大量集束炸彈的美國、中國、俄羅斯、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和巴西未同意簽署,這7國還是集束炸彈的主要製造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