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轟動一時的女知青蔣愛珍,42年過去,如今怎麼樣了?

可事實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的爭鬥,不論什麼時候,利益之爭下的人心才是最可怕的,比如42年前發生的蔣愛珍事件。
1978年,女知青蔣愛珍拿步槍擊斃三人,打傷一人,這起事件在當時引起了全國的關注。1979年,《人民日報》刊載了《蔣愛珍為什麼殺人》一事的前後始末,人們對她毫無民憤,甚至許多人寫信表達對蔣愛珍的聲援,同情等。這一起事故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為何眾人皆不怨恨她殺人?
那個轟動一時的女知青蔣愛珍,42年過去,如今怎麼樣了?

蔣愛珍是浙江人,在她初中畢業後,就跟隨哥哥一起到了新疆石河子生產建設兵團。
她先是在農場勞作,後來因表現出色被調進一四四團醫院當護士。隨後還因為思想進步,工作出色,蔣愛珍成為了共青團員。這樣的女孩本可以安靜幸福度過一生,可惜因小人的心思,令心生絕望的她拿起槍,按下扳機。
那時她進入醫院當護士,恰好她的哥哥有個好戰友在一四四團醫院當黨支部副書記,這個戰友就是張國政。
她的哥哥囑咐老戰友一定要像兄長一樣照顧好自己的妹妹蔣愛珍,張國政答應了,也這麼做了。他熱心幫助蔣愛珍,再加上兩人都在一四四團醫院工作,所以來往較密切,而他們的密切聯絡則被有心人看在眼裡。
那個轟動一時的女知青蔣愛珍,42年過去,如今怎麼樣了?

蔣愛珍與張國政有沒有發展成曖昧的關係,這我們不得而知。或許他們對彼此是有好感的,但是在那個年代,為了彼此好,他們一直髮乎情,止乎禮義。然而在別人拿著放大鏡尋找張國政把柄時,這密切聯絡就成了他人眼中的把柄。
那個年代,或許大多數人民群眾淳樸,但是一旦涉及到政治,人心便複雜了起來。張國政作為副書記,在醫院也算身居高位,而這位置也一直有人在覬覦著,更何況他們醫院還有個別領導與張國政有矛盾,想讓他下臺。因此他們一起尋找時機,想把張國政弄下去。
蔣愛珍,便是他們把張整下去的關鍵。
那是1978年3月17日的晚上,蔣愛珍被批准18日回家探親。這或許是李佩華,謝世平想出的計謀,他們認為張國政與蔣愛珍有關係,以為他倆會在蔣愛珍的臥室裡纏纏綿綿,切切私語。
或許心思晦暗的人看其他人都認為他們別有心思。這也附和了那句心裡是屎看別人也是屎的話吧。總之,他們叫來護士,哄她開啟蔣愛珍的房門。然而,臥室內空無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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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蔣愛珍發現自家門口藏著的李佩華,她怕藏著的是小偷,就先去找住在附近的張國政幫忙。張於是到值班室問詢狀況。之後李謝兩人闖了進來,張國政驚訝他們的行動。
李佩華則道:“我們在抓鬼。”
這一句話,令政治情商高的張國政明白他們在搞什麼名堂,然後就把支部書記和支委都找了過來,一起檢查蔣愛珍的臥室,他們沒發現什麼可疑的痕跡。這事就這樣不了了之。
本來如果李佩華,謝世平,鍾秋等人消停下來,這事也就這麼著了,之後無論他們怎麼跟張國政爭鬥都不應該與蔣愛珍有關。
然而或許因為李佩華那句我們在抓鬼,或許錯過這個機會,他們怕沒有其他機會汙衊張國政,所以李佩華等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開始著手他們的誣陷計劃。
第二天清晨,李謝鍾幾人派人到處說張與蔣昨晚在屋裡鬼混的謠言,後來這些謠言都成為了領導逼蔣愛珍承認“錯誤”的證據。醫院的會計傅冬勤曾對李謝鍾幾人的做法不理解,李佩華說道:“現在只好硬著頭皮幹下去,幹成啥樣就啥樣。弄不倒也要弄個臭!”
那個轟動一時的女知青蔣愛珍,42年過去,如今怎麼樣了?

人心有時真的難以令人理解,難道打倒張國政的利益能夠大到令他們去汙衊一個無辜的女孩嗎?這世間的法律難道是擺設嗎?為什麼在大多數人尊法守法的時候,會有人如此大搖大擺去創造那莫須有之事,誣陷他人?
一開始事件發生之後,還有人幫助他們。
文教幹事蘇天豔呼籲大眾為蔣愛珍他們伸冤,可是還沒呼籲多久,就被調離醫院。有一個醫生聽了蔣愛珍的冤情,安慰了她,就被領導追逼,讓他寫檢討書。而這位領導叫楊銘三,過去曾與張國政有過幾次矛盾,也是這位領導負責調查蔣愛珍事件。
楊銘三明目張膽的偏袒李,謝,鍾等幾人,打擊所有偏向蔣愛珍的相關人等,這就造成了明面上的一邊倒局面,大家都噤若寒蟬,不敢再為蔣愛珍說話。畢竟說了也沒用,還可能會觸怒領導,這搭上自己前途的事,因此大家也都不敢對這件事做出什麼評價。
那個轟動一時的女知青蔣愛珍,42年過去,如今怎麼樣了?

蔣愛珍呢,她身為一個思想進步的女子,一直堅信有人會幫助自己,更堅信組織一定會給自己一個公道。可惜負責調查事件的是楊銘三,蔣愛珍也被一直打落谷底。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事件一直持續到八月,蔣愛珍一直不承認所謂的“錯誤”。
蔣愛珍的堅信變成絕望,她四處奔波,求救無門,相關人等大都知道真相,可都明哲保身幫不了她。9月26日,又一次開會,李佩華說道:“你裝瘋賣傻!你為什麼不去死?你為什麼不跳水庫?” 會上還有些人說出下流話,侮辱蔣愛珍。
那個轟動一時的女知青蔣愛珍,42年過去,如今怎麼樣了?

人心究竟能可怕到什麼地步呢?
從蔣愛珍的事件看,人心可以墮落到哪怕有的人知道實情,也大加嘲笑受害者。這樣的人,可悲可笑至極,也與畜生無異。
蔣愛珍的心已絕望,在她看來已沒人能救的了她,眾口鑠金,積毀銷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9月29日,蔣愛珍領到一把步槍,用這把槍她擊斃了造謠他的主使者,李佩華,鍾秋等人。1979年,《人民日報》刊登的真相令眾人震驚,亦令眾人為她說情,使蔣愛珍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服刑期間,蔣愛珍積極改造,因此得以在十年後離開監獄,回到家鄉。如今的她已有了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蔣愛珍的人生雖然被這件事影響,但好在她還有餘生可期盼,世間也給了她公道。
若從此事去看人生,我們就該明白,人一定要三思而後行,不要做令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更不能去做有愧於心的事情,否則帶來的後果或許是你我都難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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