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吳淋姝)9月10日,北京豐臺法院就涉寵物犬侵權類案件召開發佈會。法院透過梳理近3年北京市涉寵物犬侵權的181份判決,發現超過一半的案件中,涉案犬隻未辦理養犬登記或者登記資訊與實際飼養情況不符。
9月10日,豐臺法院新聞釋出會現場。豐臺法院供圖
北京2019年養寵消費規模達123億元
10日,北京豐臺法院就涉寵物犬侵權類案件召開新聞釋出會。方莊法庭副庭長李蕊介紹,自2017年以來,豐臺法院受理飼養動物致害類糾紛逐年上漲,依法養寵的問題廣受社會關注。
《中國寵物行業白皮書》顯示,2018年、2019年全國城鎮養寵(貓犬)人數分別為5648萬人、6120萬人,較同期增加472萬人,增幅8.4%。這些養寵家庭主要集中在北上廣,北京2019年的養寵消費規模達到123億元。
豐臺法院透過梳理近3年北京市涉寵物犬侵權的181份判決,發現超過一半的案件中,涉案犬隻未辦理養犬登記或者登記資訊與實際飼養情況不符;在因遛狗引發的案件中,六成的涉案犬隻存在未系犬繩的情況,其中超過四分之一的犬隻系禁止出戶遛放的大型犬或烈性犬;在造成人身傷害的案件中,超過半數的受害者是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此外,釋出會上,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畢玉謙提到,《民法典》設專章規定了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將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在性質上確定為一種特殊侵權責任;要求動物飼養人遵守相關規定,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防止給他人造成損害,否則應承擔侵權責任。
“誰引發風險誰擔責”,“誰受益誰擔責”
釋出會上,豐臺法院公佈了一起典型的飼養動物侵權案。李蕊表示,這類侵權案件中,法院不僅依據法律法規作出裁判,更是從立足規範社會個體行為的角度,貫徹“誰引發風險誰擔責”,“誰受益誰擔責”的基本社會價值理念。
2018年8月24日7時許,趙某在小區內散步時被尚某的兩隻狗驚嚇後倒地,導致趙某腰椎骨折。事發當日,尚某陪同趙某前往豐臺醫院就診,並支付該部分醫療費用三百餘元。次日,因就診及賠償問題未能與尚某達成一致,趙某報警,民警認定“尚某在本市豐臺區某小區存在無證養犬、未拴狗鏈遛狗的行為”,給予尚某行政收繳所養犬隻的處罰。
後趙某將尚某訴至法院,請求尚某賠償其損失。
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為,尚某違反飼養犬類的相關管理規定,無證養犬,未拴繩遛狗,造成趙某受到狗的驚嚇後摔傷,尚某作為動物飼養人,應當對由此給趙某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編輯 左燕燕
校對 盧茜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