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財政部:進一步做好睏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本文轉自【央視網】;
央視網訊息: 為了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給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造成的不利影響,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通知,提出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範圍、適度放寬特困人員認定條件、最佳化社會救助稽核審批流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通知明確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週歲放寬至18週歲;明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
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救助幫扶,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勞動收入、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同時,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要及時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額度。要全面建立鄉鎮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積極開展“先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