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70多萬拍得房子被陌生男子佔住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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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70多萬拍得房子被陌生男子佔住一年多

  劉先生拿著房子的房產證卻沒法入住

  41歲的劉先生幾乎每晚都要到武漢市江漢區前進四路72號院去看看,可看到14棟2單元301室住著別人,他心裡就不是滋味。這套房是他去年花了170多萬元在網上競拍所得,房子已過戶到他名下,然而,從拍得房子到現在一年多,劉先生卻一直無法入住。

  170多萬元拍下一套房

  劉先生說,他家原本在武漢市礄口區延壽巷,2014年拆遷,他和父母搬到江漢區任冬街租住,一家人的心願就是買一套房子。去年5月,他在淘寶網上看到江漢區人民法院要拍賣一套房產,房子就在他租住地附近,樓層、面積、小區環境等都挺好,於是決定參與競拍。

  這套房面積約170平方米,原房主姓石。石某因民間借貸糾紛成了被告,訴訟期間,江漢區人民法院採取訴訟保全措施,2014年10月10日對該房進行查封。案件判決後,因石某並未履行判決,2015年法院決定拍賣該房。經過估價,該套房屋總價172.22萬元。2016年5月,法院在淘寶網上第一次公開拍賣這套房子,因無人競拍流拍。當年6月29日,法院調整房屋保留價後,該套房屋再次上網拍賣,劉先生最終以174.887萬元拍得房子。“當時家裡商定,200萬元以內都能承受。”劉先生回憶說,第一次拍賣時他因為沒湊夠錢,所以沒參加拍賣。湊夠錢後,他參加第二次拍賣。當天一共8個人競拍,看到有人報了更高的價格,他就再加三五千元,經過數十輪競價,他最後競拍成功。競拍時,父母就坐在他身邊看他用手機報價。“房子打算讓兩個兒子合住。”劉父說,兩個兒子都已成家,因為拆遷現在都沒有房子,這套房子兩個兒子一家分兩間房,他和老伴準備繼續租房住。“家裡這麼多人,都盼著這套房。”

  不速之客來了就不走

  去年8月18日,劉先生從法院法官的手中接過房子鑰匙,並用手機拍下了拿到鑰匙的那一刻情景。影片顯示,當日,法院法官、派出所民警、街道辦工作人員都在現場,開鎖師傅將門鎖更換。

  然而,就在劉先生想著搬家的時候,家中卻來了不速之客。劉先生說,拿鑰匙後的第二天,一名李姓男子給他打電話,稱是房子的租戶,因有東西放在房裡需要搬走。於是,他幫忙開啟房門,沒想到李某就此不走了,與李某一起來的還有多名男子,他見對方人多勢眾、態度強硬,只得退到房外。

  劉先生回憶說,李某當時拿著一份租賃合同稱,原房主石某將房子租給了陳某憲,陳某憲又把房租給了他,他要住此房。

  儘管劉先生告知對方他已買下了房子,但這些人就是佔著房子不走,還換了門鎖。劉先生與陳某憲聯絡,對方則稱有優先購買權,法院應將該房先賣給他。

  據瞭解,去年7月初,陳某憲對法院將房子拍賣給劉先生曾提出異議。江漢區人民法院的一份執行裁定顯示,陳某憲稱,2014年10月10日,也就是法院查封該房當日,其與石某簽了一份租賃協議,租賃期10年,月租3000元,租金用於償還石某欠其的460萬元錢。陳某憲認為自己有優先購買該房的權利,要求法院中止對該房的執行行為。

  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在查封房屋後,該院曾在該房張貼了《評估、拍賣、變賣通知》,也曾搜查該房,但房裡沒人居住。且房子兩次拍賣前,都發布了拍賣公告,讓對該房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與法院聯絡,但陳某憲一直沒有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應視為其放棄了對該房的優先購買權。

  2016年7月26日,江漢區人民法院駁回了陳某憲的異議。記者從江漢區人民法院瞭解到,2016年10月,法院協助劉先生辦理了不動產證。

  現房主已經提起訴訟

  在江漢區任冬街的一棟三層私房,劉先生租下了一樓和頂樓的兩個房間,每個房間面積只有10平方米。一樓的房間裡,房主還堆放了不少貨物,光線昏暗、擁擠不堪。劉母因為中風腿腳不便,和保姆住在一樓,劉先生和父親住在樓上。9月29日中午,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劉先生拍得的房子,看到大門緊鎖,敲門無人回應,房門上還安了攝像頭。

  記者聯絡上陳某憲,其仍認為自己應享有該房的優先購買權,對去年7月法院的裁定已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目前正等待法院的判決。記者從江漢區人民法院獲悉,對陳某憲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該院將於本月進行判決。

  湖北金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海夫認為,劉先生是透過人民法院拍賣取得該房,且已過戶到其名下,劉先生有房屋所有權。陳某憲對法院執行有異議,可進行訴訟解決,而不應占用該房。劉先生可透過訴訟方式,要求陳某憲騰退房屋並支付佔用房子期間的租金。

  拿著該房的不動產證,劉先生眉頭緊鎖,“花了那麼多錢,房子啥時候能住還不知道。”他的新家離租住的地方僅三五百米的距離,幾乎每天晚上,他都會來新房看看,雖然房裡亮著燈,但總沒人開門,看到好不容易拍下的房子被他人佔用至今,他心裡非常氣憤。目前,他已經起訴陳某憲,要求其騰退房屋,並支付這一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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