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女處長獲刑掌管土地預審女處長受賄33萬!國土資源部規劃司投資管理處處長孫曉莉,利用負責建設專案土地預審的職務便利,先後為3家企業謀利並收受歐元、美元、卡地亞手錶等財物。
日前,西城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記者上午獲悉,孫曉莉已向二中院提起上訴,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國土部女處長獲刑 掌管土地預審女處長受賄33萬
來自西城檢察院的調研資料顯示,在行政審批環節的貪腐案中,犯罪嫌疑人超八成是單位“一把手”。
典型案件
掌管土地預審 女處長受賄33萬
52歲的孫曉莉(女)大學文化,2006年起先後擔任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土地計劃處調研員、投資管理處調研員。
2010年11月孫被任命為投資管理處處長,主要職責是:參與國家審批、核准、備案的建設專案土地利用相關前期工作、建設專案用地預審等。其因涉嫌受賄罪於2013年9月3日被羈押。
法院一審查明,2008至2011年間,孫曉莉在擔任國土資源部規劃司投資管理處調研員、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山東讓古戎投資控股集團有限 公司、中地寶聯(北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市熱電廠三單位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卡地亞牌手錶、歐元、美元、人民幣等錢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萬餘元,構 成受賄罪。
第1筆:收卡地亞表及歐元美元
孫曉莉供述,2007年,山東讓古戎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某透過山東省發改委某人認識了她,並找她做黃河大橋專案的土地預審延期。
2008年,楊向她表示希望儘快辦完土地預審延期,儘快完成專案核准,她答覆按照正常程式會加快辦理。楊臨走時送給她一個小禮品,後她發現是一塊卡地亞女士手錶。
2009年上半年,因黃河大橋專案沒有取得發改委的核準,需要再進行一次土地預審延期,她又透過發改委相關人員,再次給黃河大橋專案辦理了一次土地預審延期。
得知孫曉莉要出國,楊某到北京催促預審延期事宜,臨走時將一個信封放進她辦公桌的抽屜裡。後來她數了一下,是1萬歐元。
2011年下半年,楊某和孫曉莉電話聊天中得知她要去德國,就來到北京她所居住的小區,將一個信封放在她車的後座上,稱對前兩次辦理土地預審延期表示感謝,她發現是5000美元。
2012年年底,她得知山東省某官員被中紀委調查,因楊某和該人關係較近,她擔心受到牽連,便將5000美元和手錶還給了楊某。
第2筆:收鐵路專案相關企業10萬
法院查明,2009年,孫曉莉在擔任國土資源部規劃司投資管理處處長期間,利用負責建設專案土地預審的職務便利,為中地寶聯(北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該公司董事長董某給予的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