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志然被撤委員資格原因真相曝光
韓志然被撤委員資格原因真相曝光!韓志然被撤委員資格是怎麼回事?韓志然被撤委員資格你怎麼看?昨天下午,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在京閉幕。會議透過關於免去韓志然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撤銷其委員資格的決定,追認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三十次主席會議作出的關於撤銷顏世元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韓志然被撤委員資格原因真相曝光
北京青年報記者查詢公開資料瞭解到,韓志然,蒙古族,生於1952年,內蒙古奈曼旗人,從他1976年開始工作算起,到今年39年的時間中,只有最初的3年在遼寧省巴林左旗畜牧局草原站工作,其餘時間都在內蒙古,1979年5月從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畜牧局草原站副站長幹起,以平均2到3年的時間晉升,直到2004年12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他在這個職位上幹了7年整。繼2個月的“空窗期”後,2013年2月起,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也是從這時起,任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委員。
昨天23時,北青報記者查詢內蒙古政協官方網站,發現在政協領導一欄中,仍然有韓志然的名字、照片和簡歷。他排在副主席的第一位。
顏世元1956年出生于山東曲阜。山東大學哲學系畢業,哲學碩士。1982年參加工作後,先後在曲阜縣姚村公社、聊城師範學院、山東大學、省委研究室工作。從1991年12月起,歷任省委秘書、省委副秘書長,歷任辦公廳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辦公廳主任等,2012年5月開始專職任省委統戰部部長,並在當月當選為省委常委。
撤銷顏世元委員資格的決定在十二屆政協第三十次主席會議就已作出,此次常委會是追認這個決定。
什麼情況下會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中,對撤銷委員資格有明確規定。
第二十九條是這樣表述的:“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單位和個人,如果嚴重違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或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的決議,由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分別依據情節給予警告處分,或撤銷其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或地方委員會的資格。”簡而言之,嚴重違反政協章程或已經透過的決議,可以撤銷資格。
根據全國政協之前公佈的撤銷委員資格的決定來看,都是依據的這條規定。
除了“免去”職務,“撤銷”資格,針對政協委員身份,一般還有“不再擔任”和“辭去”兩個表述,二者往往相伴相生。“不再擔任”的可以是職務,也可以是委員資格,原因較多,例如工作變動、年齡等原因。
十八大後至少有15人被撤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十八大以後,全國政協至少公佈了9次撤銷委員資格的決定,涉及15人,在韓志然、顏世元之前,有10人都是因為黨政領導幹部違法違紀。在表述上,涉及在全國政協的職務,用的是“免去”,而全國政協委員的資格,則是“撤銷”。例如免去蘇榮全國政協副主席職務,撤銷其委員資格。
為了及時撤銷因違法違紀落馬的政協委員資格,2009年全國政協出臺規定,因主席會召開的頻率大於常委會,所以在常委會閉會期間,授權主席會對中共中央已作出處理決定的違紀違法全國政協委員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並向社會公佈,待召開常委會議時進行說明並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