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正式對外發布。
《規劃》提出了以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黃河重點生態區等“三區四帶”為核心的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佈局。並且根據各個區域的不同情況,部署了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等九大工程。
記者注意到,《規劃》的一大亮點就是打破了以行業條線和單項治理為主設定重點工程的慣例,轉而以治理區域為基本單元,區塊為主、條塊結合謀劃重大工程,不追求全域覆蓋,不搞面面俱到,將工程建設的著力點集中到構築和最佳化國家生態安全屏障體系上。
從2021年到2035年,《規劃》部署了9項重大工程47項重點任務,基本涵蓋了全國25個重點生態功能區,以及京津冀、黃河下游、賀蘭山、河西走廊、洞庭湖、鄱陽湖及海岸帶等重點治理區域。九大工程總的投資預計將不低於上一期規劃3.26萬億元的規模。
《規劃》提出,按照誰修復、誰受益原則,透過賦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等產權安排,激勵社會投資主體從事生態保護修復。對集中連片開展生態修復達到一定規模的經營主體,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土空間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至3%的治理面積從事相關產業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