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子魚竿碰高壓線手腳燒傷 身體無大礙

由 慕容亦凝 釋出於 綜合

  男子魚竿碰高壓線手腳燒傷 身體無大礙

    不久前,南京市民於先生到浦口石橋鎮一處野塘邊垂釣,在下鉤時沒注意到自己正處於10千伏高壓線的下方。隨後,魚兒突然咬鉤,他猛地提竿,瞬間上方炸出一個大火球。

男子魚竿碰高壓線手腳燒傷 身體無大礙

  驚險一幕

  魚竿碰高壓線,手腳被燒傷

  昨天上午,微博主“南京張慧林”發微博稱:和一垂釣愛好者聊天,聽他訴說釣魚時被電擊倒的過程,拎竿時,不小心觸碰到上方的10千伏高壓線,瞬間,一團火球下來,電流從左手掌流進人體,從右腳掌流出。萬幸的是除了電擊燒傷,身體沒有什麼大礙。

  昨天下午,揚子晚報記者聯絡到了當事人於先生。於先生今年36歲,是名垂釣愛好者,最喜歡到野外的水庫和野塘垂釣。據其介紹,事情發生在一個月前,於先生獨自駕車前往南京浦口石橋鎮一處野外水域釣魚,“下鉤時只覺得這裡肯定有戲,但沒注意到恰恰在10千伏的高壓線下面。”於先生描述,當時他腳穿塑膠的“洞洞鞋”,所踩的地面是草叢,有露水附著。當時魚兒一咬鉤,他猛地提手竿,瞬間上空炸出一個大火球。

  於先生應聲而倒,渾身麻木不能動。大約兩分鐘後,他的左手掌和右腳踝處和腳大趾頭火辣辣灼痛。後來,他努力地爬了起來,忍痛爬上車,自行駕車前往當地最近的醫院治療。

  醫生聽說他是釣魚被高壓電擊中也感到驚訝,居然能自行來就醫,經過檢查外傷主要是左手掌心和右腳踝及右腳大趾頭皮膚燒傷。隨後,又做了心電圖檢查,暫無其他問題。於先生決定在家觀察傷情,配了藥膏塗抹燒傷。時隔一個月後,傷口漸漸癒合。

  為什麼說萬幸,往下看

  前年 炸出大火球,大面積燒傷

  2013年8月17日晚上,一名男子在南京鼓樓區水關橋鐵路橋附近垂釣,其間魚兒咬鉤,男子猛然抬竿,結果鐵路橋上方的高壓線炸出兩個大火球,瞬間男子倒地不省人事,塑膠纖維的魚竿受電擊成了絮狀。

  幸好當時有附近居民聽到電流炸響聲,過去一看,只見該男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頭髮和上肢焦黑,散發著一股焦糊味。由於受電擊,男子衣服被“撕”襤褸。根據現場跡象及目擊者描述,垂釣的男子是甩動魚竿時接觸了鐵路附近的高壓線所致,那是27.5千伏的高壓線。當事人的那根碳纖維魚竿因電擊,形狀完全被打散,成了纖維絮狀物。

  去年 雖獲賠20萬,但人沒了

  昨天,揚子晚報記者從南京六合法院獲悉,今年3月份,該法院判決一起因垂釣觸碰高壓電流致死的案例。事情追溯到去年9月份,張某在六合區某河道電灌站垂釣,觸電後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警方調查,事發現場張某倒在變壓器正前方約3米遠處,現場有拋竿和手竿,該變壓器上方電壓10千伏。

  法院查明,該電灌站的變壓器設定高度和警示標識符合相關技術規範,因變壓器在人煙稀少的郊外,可以不設定圍欄,唯一有不符合標準的地方是變壓器下引線採用的是裸露鋁線。法院認為產權單位和管養單位有高度危險責任,應承擔20%賠償責任,張某不顧警示標識,明知危險而放任,自身有主觀上的重大過失,其餘損失由原告自負,判電灌站的產權單位和管養單位賠償張某家屬各項損失合計20餘萬元。

  ■專家解析

  他太幸運了,可能是汗水和“洞洞鞋”救了他一命

  高壓電擊對人體的損傷極大,據南京瑞鑫燒傷專科醫院副院長陳曦介紹,每年他們醫院都要接診兩三例因電擊而嚴重燒傷損傷的病人,其中主要有兩類人群,一是因垂釣觸及高壓電流,另一種是不按規範施工的工人。像於先生這樣觸及高壓電,受傷不重的極為罕見。“觸電致死致殘的機率非常的高,重則心臟驟停致死,輕則大面積燒傷,四肢的皮膚、血管、神經嚴重受損,導致失去功能,有的因肌體組織壞死而不得不截肢。”陳曦表示,一般來說,人體遭遇較重的電流擊中,通常會在身體上留下電流的入口和出口,像於先生這樣遭遇電擊的特徵很明顯,手持魚竿,電流透過魚竿從手掌擊入,從腳跟出來,電流入地。“其實電流也不光從人體內部貫穿,也會從人體表面流走,一般從左手進,右腳出是最危險的,因為電路路經心臟。”陳曦說。

  昨天,揚子晚報記者諮詢了一名物理老師,他分析,於先生描述魚竿觸碰高壓線而發出爆炸火球的瞬間,很可能還沒接觸到高壓線,便被高壓電弧空氣擊穿。以10千伏高壓線為例,導體進入半徑1.5米範圍便可被電弧擊中,因此在高壓線附近垂釣是很危險的。

  對於於先生受傷不重,這位老師分析,可能是於先生當時渾身出汗,體表均勻潮溼,體表電阻較低,大量電流經過體表入地流失。還有一種可能是,“洞洞鞋”有絕緣作用,電擊電流從腳踝和大腳趾頭出,經過地面植入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