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獲悉,四川宜賓警方破獲一起綁架殺人案:本月10日,四名匪徒綁架“宜賓首富”、四川宜賓伊力集團董事長章英啟後,脅迫其殺害了一名陌生女子,並以此勒索章英啟鉅額贖金。次日,章英啟報警,四名綁匪也隨後被警方抓獲。正是這起案情特別的案件,引發了輿論對於章英啟究竟應承擔何責任的熱議。
富豪被綁匪逼迫殺人 事情真相曝光
近日,四川宜賓的當地論壇上最先曝出此事稱,劉某因經商虧損鉅額資金,半年前邀約嶽某、陳某、馮某等人,預謀對“宜賓首富”、伊力集團53歲的法人代表章英啟進行綁架勒索。
該貼網貼表述案件經過甚為詳細:11月10日21時許,犯罪嫌疑人劉某、嶽某、陳某利用馮某(女)事前準備好的腳鐐,在宜賓市翠屏區一小區電梯內,以噴辣椒水、捆綁手腳、捂嘴矇眼的方式,將章英啟綁架致宜賓市翠屏區趙場鎮一出租房內,並用自制手槍威脅章英啟在2016年3月前交贖金1億元。
“章英啟迫於威脅同意後,四人威逼章英啟對一按摩店員工進行繩索勒頸的方式進行殺害,並對這一過程進行攝像記錄作為威脅證據,之後將章英啟釋放回家準備贖金。”網帖稱章英啟於11月11日凌晨4時許到宜賓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公安部門將四名犯罪嫌疑人陸續抓獲。
昨日下午,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對外證實了“宜賓首富”、四川宜賓伊力集團董事長章英啟遭綁架勒索一案,稱2015年11月11日凌晨4時許,四川宜賓警方接到當地企業主章英啟的報案稱,11月10日晚9時許,其在回家途中被人綁架至翠屏區一居民屋內,並被脅迫參與將一名陌生女子殺害,勒索其交付鉅額贖金。
接警後,當地警方立即展開偵查,於11日中午1時許,將劉某、嶽某、陳某、馮某四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目前,劉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對於此案,我國著名刑法學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表示,被綁架並被脅迫參與殺害陌生女子的章英啟,在接下來的責任認定上,還是需要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其當時的處境,並做詳盡的分析,“因為在特殊情況下,章英啟是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洪道德為錢報記者分析說,如果在被脅迫參與殺害陌生女子境況中,四名匪徒對章英啟做出了讓他無法選擇的決定,即只有殺害陌生女子才能保住自己生命的現況時,章英啟的行為或可視情況被認定為“緊急避險”,“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則認為,刑法規定了緊急避險,但緊急避險是用損害一種合法權益的方法來保護另一種合法權益,而且只能在必要限度內實施避險行為,緊急避險行為所引起的損害應當小於所避免的損害。生命權是最高的權利,不容許犧牲別人的生命來保全自己的生命。章英啟雖然是被迫殺人,但犧牲的是別人的生命,不符合緊急避險的情況。
與此同時,洪道德認為,如果在實施殺人過程中,章英啟還有別的選擇,既可以不殺人又儘量保全自己,那麼章英啟還是需要和四名綁匪一起,承擔刑事責任,“屬於故意殺人。”
“不過還是要看警方的調查結果才能定位章英啟在殺人時所扮演的實際角色。”洪道德也表示,案發次日章英啟便選擇了報警,這也讓他有自首情節,故而可以在量刑過程中減輕刑責。
對此,王殿學認為,章英啟的被迫殺人行為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屬於犯罪的脅從犯,根據刑法的規定,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