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菜送菜井井有條,垃圾分類卻亂成一團,日前,某著名送菜平臺因3次整改不力,被依法查處。
記者30日從海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該局望春中隊向轄區內某電商買菜平臺一處線下服務站點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涉事企業罰款5000元。
7月22日,望春街道恆茂商業廣場內一家未裝招牌的店鋪不時有人進出,門口停著好幾輛有“××買菜”標識的電動腳踏車。望春中隊執法人員發現店門右側放置著兩個綠色廚餘垃圾桶,與全市正在開展的“撤桶、消桶、淨桶”專項行動格格不入。
執法人員走上前去,掀開桶蓋一看,不由得大吃一驚。桶內垃圾堪稱“應有盡有”,挑剩的豆芽菜、茭白葉,用過的外賣盒,還有一大堆破損塑膠袋、泡沫紙混雜在一起,沒有一絲垃圾分類的跡象。
執法人員當即通知了店鋪負責人。這名負責人說,這家店是“××買菜”平臺在海曙區的一個服務站點,因為站裡對垃圾分類的要求沒有落實到位,導致員工基本上只要有垃圾就往這兩個桶裡扔。經過一番教育後,執法人員拍照取證,開具《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負責人務必告誡店員,不得繼續混投垃圾。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
7月27日,執法隊員再次到這家站點去檢查,當開啟那兩個廚餘垃圾桶觀察時,發現混投現象照舊。走進站點後,看到一個個貨架上排列著分揀好的一包包蔬菜瓜果,需要冷藏的海鮮等生鮮菜品也井井有條地放置在透明冰櫃裡。
感受到店鋪內外形成強烈反差,執法人員當即質問緣由。面對詢問,負責人稱,前段時間他一直在外地開會,沒有及時督促員工進行垃圾分類。同時,請求執法人員再給他們一次改正的機會,並承諾如果再次發生類似情況,願意接受重罰。
8月12日,當執法人員第三次檢查這家店的垃圾分類情況時,發現店外垃圾桶內垃圾混投的情況仍然嚴重,於是當場開具《接受調查處理通知書》,依法傳喚當事人接受調查,並加重處罰金額係數,警醒此類違法行為。
據瞭解,自我市生活垃圾分類條例生效以來,海曙區已處罰622起,其中個人565起、單位57起,罰款108138元。海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實行轄區全覆蓋、高頻次巡查,對典型個案不但處罰,還要曝光。
【來源:寧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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