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女兒取錢還要證明“我是娃兒她媽”?

  幫女兒取錢還要證明“我是娃兒她媽”?

    4年前,王女士幫女兒辦了張娃娃銀行卡。最近,她想起卡里還有200元,於是找到一臺ATM機,輸入密碼,驗證成功,但錢卻無法取出。王女士找到銀行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她要帶著母女身份證、戶口本、女兒出生證明完善身份資訊後,才能把錢取出。

幫女兒取錢還要證明“我是娃兒她媽”?

幫女兒取錢還要證明“我是娃兒她媽”?

  “娃兒是親生的,銀行卡是我帶著娃兒辦的,密碼也是對的。現在我為了取200元錢,居然要向銀行證明我是娃兒她媽?”王女士覺得很奇怪。究竟有多奇怪?重慶晚報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第1怪

  存錢無法取出來

  王女士今年30多歲,在一家網路公司工作,小孩天天今年8歲。她介紹,4年前的6月份,她帶著女兒在重慶某銀行辦理了這張娃娃銀行卡,為理財儲蓄卡。“當時銀行宣傳的是,這種卡可以用小孩頭像做封面,從小培養娃娃的理財意識,而且沒有年費,以後即便不用,也有收藏意義。”王女士說,登記辦理後,因為某些原因,該銀行卡並未用小孩頭像作為封面,因此以後並沒怎麼使用。

  “直到最近,我才想起卡里還有200多元,準備取出來。但是不管是在ATM機還是櫃檯,都是密碼輸入正確後,顯示無法取出。”帶著疑問,她來到較場口支行,找到櫃檯工作人員,對方無法解釋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無法取出這200元,但表示王女士需要帶著母女身份證、戶口本及女兒出生證明,完善賬戶資料後方可以取錢。

  第2怪

  取錢要把證明開

  昨日下午,重慶晚報記者陪同王女士、天天來到較場口支行,找到負責人鄒行長,她表示,該娃娃銀行卡是4年前的六一節期間辦理,主要針對人群,是銀行和友好單位的員工子女,辦理數量較少,一共也只有幾百張。當時天天就在附近一培訓機構上學,該培訓機構和銀行是友好單位,所以天天辦理了該卡。

  鄒行長表示,之所以要求王女士完善使用者資訊,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全國存量個人人民幣銀行存款賬戶相關身份資訊真實性核實工作的指導意見》(銀髮【2011】254號)要求,各個銀行要對使用者資訊進行核實。使用者應在2013年8月31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檔案到銀行完成核實手續。

  根據鄒行長提供的核實工作公告,需要完成核實手續的使用者可能存在以下4種情況。1、開戶證明檔案為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外的其他證件;2、在我行留存的開戶證明檔案已過期,或證件上的其他資訊已變更;3、戶名含生僻字,身份證聯網核查不透過等賬戶資訊存在疑義;4、未使用本人身份資訊開立賬戶

  王女士當場提出質疑,她用女兒的身份證號碼開戶,資訊並未出現變更,不屬於需要完成核實手續的使用者。為什麼要證明她是天天的媽?對此鄒行長沒有正面回答,她表示,王女士產生誤會,可能是因為接洽員工業務不熟,對於娃娃銀行卡的來龍去脈不清楚。“只要王女士證明和天天的母女關係,就可以解凍銀行卡,使用者口和出生證明(醫院、派出所、居委會的證明皆可)其中一種就行。”鄒行長說。

  第3怪

  規定可以隨便改?

  辦理娃娃銀行卡的流程究竟是怎麼樣的?根據鄒行長出示的辦理規定:16歲以下的客戶開立娃娃銀行卡,應由監護人開立,營業網點櫃檯人員稽核申請客戶及監護人有效身份證件(監護人必須為父母任意一方)。

  記者注意到,在支行出示的娃娃銀行卡賬戶真實性維護書中,根據備案,無法聯絡上王女士,同時也沒有登記王女士的身份資訊,這和辦理規定相矛盾。為何會出現這種狀況?

  鄒行長說:“因為時間隔得比較久了,我記得也不是特別清楚,當時這些資訊,可能是培訓機構代為收集的,所以王女士只留下了電話號碼和小孩的身份證號碼,現在硬是要找培訓機構核實,我也不曉得該找哪個……”

  “我們也是按照規定來,有時候,我們銀行確實是弱勢群體,犯了錯誤,希望能給一個改正的機會。出現這種事情,我們覺得很不好意思,會盡快把事情處理了。”鄒行長說道。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以家長身份,諮詢了市內幾家銀行辦理娃娃銀行卡流程,這幾家銀行均表示,需要登記父母任一一方身份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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