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5日訊息這些年,全國不少城市的無障礙設施建設都在提速,的確便利了不少盲人出行。不過,隨著近日內蒙古赤峰一盲道被設計成“十八彎”事件的不斷升溫,有關盲道不暢的問題又再引熱議。
道路,是城市的門面;盲道,是城市的良心。盲道鋪得好不好,盲人最有發言權。
記者就此採訪了數位盲人朋友,一些城市的盲道到底真“幫盲”嗎?他們當中近8成人表示,很少使用盲道,僅作為前行的小部分參考,無法完全依賴。即使在盲道上,也需小心翼翼,不敢大膽向前,因為有時走著走著就會遇上“搶道”的變電箱;而更多的,是部分民眾無障礙意識薄弱,有的車主索性將盲道當成停車線……
盲道距離草坪太近,不達標
不少盲人表示 對盲道“敬而遠之”
除了被繞井蓋、變成“停車位”等這些常見問題,往往是一些不被注意的細節最能決定盲道的體驗感。對於這一點,寧夏盲人大學生黃鶯有太多委屈和不解想要傾訴。
黃鶯是全國首位透過普通高考考入211院校的盲人考生。最近她在寧夏某地實習,走過一段盲道時,發現自己總被盲杖打到,或找不到盲杖的落腳點,“盲道修得距離草坪太近了。”她幾乎帶著哭腔在講這件事情,這樣的設定,必然導致像她一樣的盲人縮小盲杖所掃的範圍,“左手邊就是人行道,方向感也會同時錯亂,很容易摔在草坪裡。”
但這還只是一個小小的“挑戰”。黃鶯說,還有的盲道中間被插上了電線杆,有的盲道繞著樹木建,讓盲道任意拐彎,“一般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跟著它走,內心就會很慌亂,不知道會被帶到哪裡。”
這樣的例子不勝列舉。在常人看來習以為常的事,對於盲人來說,實則是過不去的深坎。另外一位盲人和黃鶯有著相似的經歷,曾被電線杆上的電線直接卡了脖子,“我躲過了腳下的障礙物,卻躲不過半空中的障礙物,太危險了。”
實際上,我國的盲道分兩種,一種是行進盲道,由條形引導磚鋪成的,特點是筆直;另一種是提示盲道,由圓點提示磚鋪成的,用在盲道拐彎處。
黃鶯與幾位盲人朋友告訴記者,他們只有在指向性特別強的情況下,才選擇走盲道,“如果沒有提示,它始終就是一條直線,屬於廢道。”他們很失落,現在很多城市對於盲道的保養並不到位,有些圓拐點模糊掉了,也無人過問。“大部分盲道並未明顯凸出於路面,到了冬天,穿上厚一些的鞋子,就無法感受到盲道的準確位置。”黃鶯說。
但這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問題,到了交通、人流密集的市區,盲道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盲道經常會塌陷。只有盲人走的話,不會造成那麼大問題。”中國盲文出版社編輯騰紅雨,兩三歲時因病致盲,他向記者吐苦水:“現在有的盲道‘身兼數職’,有的成了商家卸貨專用道,甚至成了店鋪廣告專用欄。當下,共享單車佔據盲道的現象更是亟待疏解。”他常和盲人好友們調侃,如今的盲道很“忙”,除了盲人什麼都有。
由於被其他車輛長期佔據,北京某條路段盲道已出現破損
不少城市僅為滿足人行道的規範 敷衍鋪盲道
奇葩盲道屢見不鮮,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失去了原有的意義,根源到底在哪兒呢?
“不僅在於缺乏統一規範,同時也在於缺少有力的監督者和糾偏者。”這是記者從不少盲人群體組織那裡得到的答案。後天失明的程東財,一直積極推進盲道建設工作,現為浙江省衢州市盲協主席,他對此觀點表示贊同。“說實話,有的地區盲道是建起來了,但變成了面子工程,根本沒人管,也不能用。”
2017年,中消協和中國殘聯釋出《百城無障礙設施調查體驗報告》。報告顯示,國內無障礙設施整體滿意度處於中等偏下水平。《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中對無障礙設施的建設、管理與法律責任等均作了詳細規定,但由於缺乏強制性,致使無障礙設施在一些地方成了擺設。
對於這一點,程東財感觸最深。作為縣政協委員的他,此前曾向政府提出,要在縣城市中心廣場至玉屏公園路段新建一條盲道,但提了三年,當地相關部門一拖再拖,“說廣場沒有完工,要等一等。”程東財說,這實際上只是要做一個“箭頭指引”的事而已。而至今未得到落實,根源還在於盲道的管理體制上,他也很無奈。
盲道建設,牽涉多個職能部門,彼此之間無法形成統一管理,這使得很多盲道的整改修建更是難上加難。不僅程東財的家鄉,他直言,國內很多城市對無障礙環境的建設和管理是多部門負責。比如,城市盲道的規劃建設由住建部門主管,主幹道市管,次幹道區管,而盲道被佔則要找綜合執法局。最為關鍵的是,如果出了問題想投訴,殘聯只能負責協調,但沒行政處罰權。
華南城市研究會會長、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委員胡剛一直從事城市規劃工作,他談到:“總體上說,城市建設中對盲道建設是不重視的,一些城市不得不按照新建人行道必須設定盲道的規範要求才做的,很多是應付一下,所以碰到一些問題就儘量避開。”
北京某路段,盲道遇井蓋繞行
盲道不暢 折射無障礙“意識盲區”
部分民眾“無障礙”意識薄弱,也是盲道很“忙”的主因之一。
最近又發生的兩件事,讓盲人小夥周昊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頗為憤怒。他於9月3日去一位老主顧家調琴,正走在盲道上,後面突然出現一輛電動三輪車,他聽著像是後座拉著客人的樣子。“你知道嗎?他在盲道上載著別人,竟然還不依不饒地讓我為他讓盲道!”
還有一次,發生在城市地鐵裡。早高峰時,工作人員為了方便,將導流的欄杆直接放在盲道上。周昊雨拿起電話要投訴,結果對方直接反駁說:“你投訴無效,這是為了保證大部分群體安全,只能犧牲你們了。”隨後又補充道:“如果你們想坐地鐵的話,可以打電話讓工作人員去接你們。”
而除了這些無障礙意識欠缺的部分市民,市政部門管理下的路口紅綠燈,對於盲人的提示意識也並不友好。
程東財說,他家位於開化縣最繁華的地段,但過馬路時從沒有紅綠燈聲音提示,他常常跟著感覺走,“司機很少看是不是有盲人,有幾次被颳倒在地,這些年連盲杖都折了好幾個。”
但即使有的城市有紅綠燈的聲音提示,仍有時間限制。黃鶯理解程東財所言,“由於擾民,這個提示音在天還沒黑,就因擾民而被強制關閉,那樣我們就不能出門了。”
這些都不是個例。設定無障礙設施是城市文明的表現,曾有不少盲人協會組織為此呼籲。如果每一個人都從身邊的小事表現出關愛,比如停車時都自覺一些,那麼這些對於常人來說是舉手之勞的事,就會使盲人的出行容易很多。
提倡多讓盲人參與公共場所盲道改造、驗收
異於常人的生活、不便利的出行,很容易讓這個群體更加封閉,如同城市中的“隱形人”。
一組官方資料顯示,我國的視力殘障人士多達1700萬。而數量如此龐大的盲人群體,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卻很少見到。“這就像一個死迴圈,無障礙環境不好,他們就不出來;他們不出來,也不會知道無障礙設施建設到什麼程度了。怎麼改善?”一位康復科的醫生曾這樣說道。
實際上,為了保障盲人的出行權利,早在2001年,我國就頒佈實施了《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其中就明確規定,行進盲道宜設在距圍牆、花臺、綠化帶等障礙物0.25—0.5米處,應連續,中途不得有電線杆、拉線、樹木等障礙物,宜避開井蓋鋪設等;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佔用盲道。
這些問題,也不難解決,但最終缺乏的,還是執行力和監督力。
黃鶯等盲人建議,希望參與建築設計的施工單位按照無障礙標準手冊去建設,尤其是涉及公共空間的市政公眾場所,可以嘗試在驗收時讓盲人參與體驗或者規劃設計;同時,政府職能部門不能“各掃門前雪”,要形成聯動機制與合力,加大懲罰力度。
也有盲人提議,可以借鑑其他國家經驗。如日本就將現代高科技運用到盲道中,如將IC晶片置入盲道或牆面內,當持有接收末端的視障者接近時,就會接收到道路說明等資訊。“這些實踐起來並不難。”胡剛覺得,當目前盲道建設不再止步於道路驗收的冰冷規定,而是按需而設,拓寬其功能,“盲道”才能改變目前“盲目之道”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