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違章454次被扣1100多分罰款驚人
廣州大貨車違章454次被扣1100多分 面臨9萬罰款
454宗交通違法未處理,累計記分1100多分,一貨車面臨9萬元的處罰。昨日記者從廣佛兩地公安交警部門獲悉,為加強重點營運車輛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在前期開展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效的基礎上,兩地交警部門持續開展以督促、清查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危險品運輸、公交客運、出租客運、校車和貨運車輛等7類重點營運企業,10次以上(含)交通違法未處理的重點營運車輛及時處理的“清零”專項工作。
圖文無關
在佛山交警的大力支援下,廣州交警分別於9月23日和9月24日成功查扣了粵A68707(未處理交通違法454宗)和粵AB5979(未處理交通違法261宗)兩輛大型貨車,上述兩輛大型貨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主要是違反禁令標誌指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交通違法行為。其中,粵A68707貨車共有交通違法記錄454宗,累計記分1100多分,將面臨的是9萬元的處罰。據佛山交警部門介紹,這亦是迄今為止佛山三水轄區交警查獲的未處理交通違法次數最多的車輛。
據統計,近1個月來,廣州交警查扣10次以上(含)交通違法未處理的各類車輛300多輛,其中重點營運車輛28輛。佛山交警自今年7月起,共查獲10次以上(含)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900多輛。
交警提醒
交通違法行為應儘早處理
交警部門表示,將持續加大多宗交通違法未處理“清零”專項行動力度,並在此提醒: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機動車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行駛證;機動車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行駛證,直至車輛相關交通違法消除。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要嚴格管理好自己的車輛,發生交通違法行為、自身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發生交通違法行為應儘快依法處理,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可定期查詢所屬車輛交通違法情況,並及時接受處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