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把被解僱叫做“炒魷魚”? 第二種意思是什麼?以前,到廣東或香港做工的外地人,僱主多以包食宿的。這些離鄉別井的打工仔,身上回能帶著輕便的包袱,頂多多帶一張綿被或竹蓆。那時候的店鋪,多是前鋪後居,即屋前端是營業的鋪面,店主與夥記同住在店後的房間或閣樓。當員工被老闆開除時,他便需收拾細軟離開,這動作便叫做“執包袱”或“炒魷魚”。被解僱的人是沒有任何地方可以申訴的,一聽到老闆的通知,便只好捲起鋪蓋走人。
所以被解僱的人,對開除和解僱這類詞十分敏感甚至恐懼,覺得它太刺耳,於是有些人便用“捲鋪蓋”來代替。因為那時候被僱用人的被褥都是自帶的,老闆是不會提供的,離開時,當然要捲起自己的鋪蓋了。
不知什麼時候開始,人們忽然從“炒魷魚”這道廣東菜中發現,在烹炒魷魚時,每塊魚片都由平直的形狀,慢慢捲起來成為圓筒狀,這和捲起的鋪蓋外形差不多,而且卷的過程也很相像。人們由此產生了聯想,就用“炒魷魚”代替“捲鋪蓋”,也就是表示被解僱和開除的意思。
這個說法延用至今。但是在現今社會老闆要輕易地炒別人的魷魚就不那麼簡單和隨便啦,因為職工工作的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
現如今,“炒統魚”除了被辭退意思外,也有的是個人因為不想在原單位幹了而提出辭職的,這時你就會聽到“我炒了老闆魷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