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香港立法會恢復《國歌法》二讀,多名反對派議員鬧事被逐

由 睢風娥 釋出於 綜合

經過前一日的攻防戰,香港立法會5月28日繼續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反對派議員又一次搬出撒潑伎倆,大鬧會議廳,更有甚者向主席臺丟擲“臭彈”,導致建制派議員陳凱欣不適送醫。會議開始約兩小時已3度暫停,3名反對派議員被驅逐。

綜合東網、《文匯報》、《星島日報》等港媒訊息,警方28日繼續在立法會大樓外一帶部署警力戒備;通往特區政府總部、立法會及中信大廈的天橋,有警員及特別任務警察駐守,要求通行人士出示證件。立法會外圍,設有多重大型水馬圍擋。

上午9時許,會議開始後不久,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反對派議員朱凱迪離開會議廳,指出後者攜帶侮辱性字句的標語進入會議廳,並按《議事規則》將其趕離會議廳。朱凱迪一度拒絕離場,梁君彥宣佈會議暫停,隨後朱凱迪被多名保安人員抬走。

約1小時後會議恢復,反對派議員陳志全不滿梁君彥對朱凱迪的裁決,拒絕返回座位並指罵梁君彥,梁君彥認為陳志全行為極不檢點,命令其離場,並再度暫停會議。

10時47分左右,會議再次恢復,反對派議員許智峰突然衝出座位,向主席臺前扔出一袋傳出惡臭的腐爛植物,梁君彥逐許智峰離場並再度暫停會議,保安及清潔人員隨後入場清理並噴空氣清新劑。

由於物品氣味難聞,不少議員掩鼻離開。會議廳隨後緊急疏散,立法會報警處理,消防員於早上約11時13分左右到場,警方也在現場拍照紀錄及蒐證。

據無線新聞報道,建制派議員葛珮帆表示,許智峰扔出腐臭植物後,另一名建制派議員陳凱欣因感到不適嘔吐三次,已被送往醫院。

《國歌法》香港本地立法草案——《國歌條例草案》早於2019年1月就提交香港立法會首讀和二讀,但由於反對派議員惡意阻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遲遲未能選出,導致《國歌條例草案》長期未能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5月27日,《國歌條例草案》終於恢復二讀辯論,為防止亂港分子圍堵立法會、確保足夠到場人數,約20名建制派議員26日深夜就抵達立法會大樓通宵留守。

對於《國歌條例草案》,反對派議員也千方百計試圖阻撓拖延,不但提出多達22項修正案,在27日的首日會議上,多名反對派議員動議休會待續,並要求辯論其他議題。梁君彥隨後表明,他根據基本法72(1)條有責任確保會議有序、有效率進行,在合理時間內處理事項,並明言不會再處理休會待續議案。

梁君彥此前表示,將預留4天共計30小時時間處理《國歌條例草案》。預計該草案將於6月4日進行表決。

據香港無線新聞報道,香港立法會二讀透過《國歌條例草案》,下週三將繼續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2017年9月在內地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根據《基本法》第18條,凡被列入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香港特區政府應透過公佈或立法方式實施。

2019年1月,行政會議透過《國歌條例草案》,同月23日將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但由於反對派議員惡意阻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遲遲未能選出,導致《國歌條例草案》一直未能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