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你的工資會有這些變化!
相信不少朋友都跟小編一樣,每月最期待的就是發工資的時刻,但你有認真看工資條上標明的各個專案嗎?
7月將至,你的工資沒準會發生些變化。都有哪些?快跟小編一睹為快!
一、住房公積金
進入7月,你的住房公積金或將迎來新一輪的調整。
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不少單位會在每年辦理完6月份匯繳業務後,根據員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員工調整其公積金繳納基數。
隨著職工平均工資的變動,你的住房公積金也將相應調整。拿到7月份的工資後,一定要看一下住房公積金這一項是變多了還是變少了。
二、高溫津貼
7月,高溫來襲,你或許會拿上一筆高溫津貼。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目前分為按月、按天和按小時發放三類。從各省公佈的高溫津貼發放時長來看,多數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間。其中海南省的發放時間最長,為4月1日-10月31日,時間跨度長達7個月。7月,伴隨著炎炎夏日,不少省份的高溫津貼將持續發放。
全國總工會近日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工會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群眾監督職責,督促用人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要求,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高溫津貼作為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並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來代替高溫津貼的做法,其性質也是變相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屬於欠薪的違法行為。
不少省份相關規定中明確提出,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綠豆湯等解暑飲料不能衝抵高溫津貼。
如果你滿足高溫津貼領取條件,下個月檢視工資時,一定要注意看下這筆津貼是否發放到位。
高溫補貼如何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