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 隨著歐洲的《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進入第二個年頭,隱私倡導人士表示擔心,該條例沒有達到歐盟委員會承諾的效果。 由於在一家資金不足的愛爾蘭機構的監督下,調查進展太慢,一些人開始質疑這種方法的缺陷。
兩年前,歐盟的GDPR生效,希望藉此對公司處理客戶資料的方式進行全面改革。
這一影響深遠的規定背後的理念是,企業需要為侵犯使用者隱私、未能保護使用者個人資料或以任何方式濫用使用者個人資料承擔責任。如果未遵守,目標公司將可能被處以最高2000萬歐元的罰款。
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對事情的進展感到滿意。行業觀察人士及像Max Schrems等這樣的隱私維.權人士擔心,對Facebook和谷歌等大公司的調查一直進展緩慢,調查效率極低,而且有些卡夫卡式,所以幾乎起不到任何作用。
Schrmes在一封致歐盟委員會的公開信中提到,Facebook及其子公司WhatsApp和Instagram等公司依靠“繞過同意”來自由支配使用者個人資料的方式並由此引發了一些未得到處理的投訴。
另外,Schrmes還對愛爾蘭隱私監管部門在邁出一小步之後就感到自滿的行為感到失望。在其看來,該部門取得的“成果”似乎需要展開一場漫長的官司並且那些被發現違反了GDPR相關規定的公司幾乎沒有被處以罰款處罰。
【來源:cnBe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