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承諾購買一樓贈送花園,有法律效力嗎?
5月24日,長壽區菩提街道集美文苑小區物業通知業主接房。來到小區後,業主王女士發現部分一樓業主竟然打起了綠化帶的主義。“有的業主拆除陽臺護欄,佔用綠化帶搭棚,毀壞綠植進行硬化,有的甚至挖斷地圈樑。”
△集美文苑一樓業主挖毀地圈樑,王女士供圖
而一樓業主卻稱,這是買房時開發商口頭承諾贈送給一樓的私家花園。王女士向陽光重慶諮詢:“一樓綠化帶到底屬於小區所有業主共有,還是屬於一樓業主?開發商怎麼贈送一樓花園的行為是否合法?”
△金科天元道一樓業主佔用綠化帶搭棚,圖片與本文無關
經查詢陽光重慶民情民意處理系統,自2019年以來,陽光重慶共收到群眾反映一樓業主佔用綠化帶的問題4000餘件,經過相關部門調查,絕大多數一樓綠化帶屬於小區業主共同所有,但仍有少部分一樓綠化帶確實屬於一樓庭院設計、未納入公共綠地率計算。
那一樓綠化帶(花園)屬於小區公共區域,還是一樓業主,應該怎樣確定呢?
經陽光重慶轉辦,長壽區菩提街道對此事做出回應:
根據《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以及《物權法》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首先檢視一樓的不動產登記簿有無登記花園面積相關事宜,若有登記則屬於一樓業主所有;如無相關登記,再向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諮詢一樓花園是否為公共區域。
如若花園屬於小區公共區域,即便是開發商與一樓業主有書面合同約定贈送花園,該合同應視為無效合同。
在你身邊,如果也存在類似問題,可提交訴求反映,陽光重慶將及時轉至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