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之客頻頻夜訪 戶主安裝監控擒賊

華聲線上6月14日訊 18天內,長沙李先生家多次遭竊,共丟失現金1.72萬元。忍無可忍,他在家安裝了監控,決心揪出小偷。當小偷第四次臨門時,發現李先生正站在家中等著他……今日,記者從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獲悉,男子張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現年28歲的張某,大學畢業後,一直處於無業狀態。為了弄點錢過日子,在2019年4月10日至17日的凌晨時分,他採用插片開門的方式,到李先生家中實施盜竊。

2019年4月10日3時許,張某來到李先生住宅處,利用其放在衛生間窗戶旁的鑰匙開啟防盜門,接著用身份證充當插片,開啟臥室門。見李先生處於熟睡狀態,他從李先生外套口袋內掏走了8000元現金;4月15日,張某再次來到李先生家中,用同樣的方法盜得現金4000元;4月20日,張某又盜得5200元。4次共計盜得1.72萬元。

發現現金接連失蹤,李先生意識到家中被小偷盯上了。為了查清事情原委,他於4月20日在家中安裝監控防盜。4月27日4時許,張某戴著一個黑色頭套再次光顧李先生家,卻發現李先生正站在那裡等他,嚇得他馬上逃離現場。在李先生報警後,警方於次日12時許,將張某抓獲。

案發後,張某的家屬替其賠償了李先生經濟損失1.72萬元,李先生也出具了諒解書。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盜竊他人現金1.72萬元,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張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張某已賠償被害人李先生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經審前社會調查,確認張某符合實施社群矯正條件,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三湘都市報·華聲線上記者 楊昱 通訊員 吳曉佳 鍾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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