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擬對持股低於50%子公司投入189.39億 另呼叫富餘資金78.33億

來源: 觀點地產網

4月23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釋出公告表示,陽光城及控股子公司擬對參股公司、並表但持股未超過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東資金投入,該部分預估金額為189.39億元。

同時,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盤活部分合作專案暫時閒置資金,根據經營發展需要,陽光城擬與其他股東根據股權比例呼叫控股子公司富餘資金,其中公司呼叫控股子公司富餘資金的比例不低於股權比例,該部分預估金額為78.33億元。

據此,陽光城及控股子公司擬對部分房地產專案公司提供股東資金投入,擬與股東按股權比例呼叫控股子公司富餘資金,金額合計267.72億元。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獲悉,上述事項涉及資金金額是根據合作相關協議的約定、專案的建設運營需求及專案公司的資金預算所做的預計數,具體股東資金投入需以實際發生金額為準。

此外,陽光城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對參股公司、並表但持股未超過50%的控股子公司房地產專案公司現存及未來十二個月內新增提供的股東資金投入額度預估進行決策,進一步轉授權公司總經理對上述事項進行決策。

陽光城表示,本次擬對房地產專案參股公司、並表但持股未超過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東資金投入,實質為公司為進行房地產開發的主營業務、享有房地產開發專案權益收益而進行的權益投資,在風險承擔機制上為同股同權,而非為賺取固定收益或提供暫時性幫助目的而進行。

此外,陽光城認為,本次投入計劃,主要是按照房地產行業經營慣例及合資合作協議的約定,與合作方按股權比例同等條件共同為房地產專案公司運營及開發建設專案提供後續資金,以滿足專案公司日常經營資金需求,加快專案開發建設進度,對公司發展有著積極的影響。

另一方面,基於合作協議的相關約定,陽光城呼叫控股子公司富餘資金,實則有利於公司盤活專案公司存量資金,加快資金週轉,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並促進公司合資業務的開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樣有助於公司的正常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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