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證監會官網釋出對康美藥業的處罰及禁入決定。
證監會決定對康美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21名責任人員處以9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款,對6名主要責任人採取10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相關中介機構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行政調查審理程式中。同時,證監會已將康美藥業及相關人員涉嫌犯罪行為移送司法機關。
證監會最終認定,2016年至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虛增鉅額營業收入,透過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將不滿足會計確認和計量條件工程專案納入報表,虛增固定資產等。同時,康美藥業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上述行為致使康美藥業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欺詐行為,踐踏法治,對市場和投資者毫無敬畏之心,嚴重破壞資本市場健康生態。證監會發現案涉違法行為後,立即集中力量查辦,持續公佈執法進展,疫情期間透過多地遠端視訊會議方式召開聽證會,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並在堅持法治原則下從嚴從重從快懲處。
作為中國A股曾經的“明星藥企”,康美藥業此前披露公司2018年年報,並更正2018年之前的部分財務資料,其中2017年末的財報虛增了近300億元貨幣資金,輿論譁然。2018年廣東證監局在核查中發現康美藥業涉嫌虛增貨幣資金餘額,存在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2018年12月18日,證監會決定對康美藥業立案調查。
康美藥業股票2001年3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營業務為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藥劑等產品的生產、銷售,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馬興田、許冬謹夫婦。在被立案調查前,公司市值最高達1300多億元。
業內人士指出,60萬的處罰是老證券法中有關於資訊披露違法違規的頂格懲處。
證監會指出,隨著新《證券法》頒佈實施和資本市場改革的不斷推進,財務造假等證券違法違規成本將大幅提升,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後,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也將面臨投資者民事訴訟索賠,付出更高昂的代價。
證監會重申,資訊披露制度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石,依法誠信經營是最基本的市場紀律。一些上市企業無視法律和規則,實施財務造假等侵害投資者利益的惡劣行為,相關中介機構未履職盡責、勤勉從業,嚴重阻礙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對此,證監會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職責,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及誠信記錄等追責體系,對財務造假等行為重拳出擊。
爆出“300億造假案”後,ST康美股價一路走低。記者查詢發現,5月11日,康美藥業因大幅度修正2019年度淨利潤收到廣東證監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2020年1月23日,康美藥業釋出 2019 年度業績預虧公告,披露公司預計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為-13.5 億元至-16.5 億元。4月30日,康美藥業釋出 2019 年度主要經營業績報告,披露全年淨利潤修正為-36.48 億元。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淨利潤經修正後出現大幅變動,此前披露的業績預告相關資訊披露不準確,公司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
【記者】嚴慧芳
【作者】 嚴慧芳
【來源】 健康生活圈南方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