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支援外資行申請 基金託管辦法將迎大修訂

由 鹹春葉 釋出於 財經

外匯天眼APP訊 : 日前證監會就修訂《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支援外國銀行分行申請基金託管資格。今年4月,德意志銀行、花旗銀行和匯豐銀行的基金託管人資格申請材料已被證監會接收。基金業內人士表示,基金託管市場將出現新的格局。

基金託管辦法四方面修訂

修訂內容主要涉及四個方面,其中支援外國銀行分行申請基金託管資格最受關注。

根據《託管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適當考慮外國銀行總行的資產規模和業務經驗,明確分行申請條件,進一步完善淨資產等准入安排。申請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一項准入條件是淨資產不低於200億元,而目前基金託管人的資格基準是400億元。

此次修訂涉及的另外三個方面,一是完善基金託管人監管安排,建立外國銀行總行責任追究機制,明確資訊系統跨境部署和資料跨境流動相關要求;持續強化風險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豐富行政監管措施。

二是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允許申請人在獲得核准後再開展人員、系統、場所等方面的籌備工作,最佳化申請材料及現場檢查安排。

三是統一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准入標準與監管要求,將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基金託管業務有關要求一併納入《託管辦法》。

按照中國證監會公佈的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名錄(2020年3月),目前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託管人共有45家機構,其中包括27家商業銀行、16家券商、證金公司和中金公司。

外資機構瞄上託管業務“蛋糕”

從外資機構動作來看,也瞄上基金託管業務這塊蛋糕。

證監會官網資訊顯示,今年4月,共有德意志銀行、花旗銀行和匯豐銀行3家外資銀行申請基金託管人資格材料被證監會接收。而在2018年6月,渣打銀行的《商業銀行申請基金託管人資格核准》就亮相證監會網站。同年10月,渣打正式獲得基金託管資格,成國內首家獲批也是目前唯一獲批的外資行基金託管人。

一家基金公司市場人士表示,其實託管業務各大機構的服務差不多,銀行託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體現的是銀行的基金代銷實力,銀行渠道依然是國內基金銷售的主流,因此,中資銀行的優勢非常明顯。目前,在基金代銷上,外資銀行仍無法與中資行相比。

也有一家深圳基金公司市場人士認為,外資銀行在託管領域仍有自己的優勢。目前資本市場擴大開放,很多基金公司都瞄上海外的機構投資人,這些外資行也有優勢,因此,在一些特色的細分領域應該有合作空間的。未來公募基金託管從比拼“基金銷售”迴歸至比拼“綜合服務能力”是大勢所趨。

不過,從目前公募基金託管格局上看,仍是幾家中資商業銀行佔據市場較大份額。天相投顧資料顯示,2019年的託管費,納入統計的5797只基金共提取了144.32億元,相比2018年增加4.37%。值得關注的是,託管費依然是大型銀行的“領地”,工農中建四大行合計收取託管費75.85億元,市場佔比超過一半,約為52%。

資料顯示,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2019年基金託管費收入雙雙超過20億元大關,分別達到28.8億元、24.88億元;中國銀行、中信銀行2019年託管費收入達到14.76億元、13.32億元。此外,交通銀行、農業銀行的2019年託管費收入也超過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