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證監會聯手開發平臺 證券糾紛有望全程線上解決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編者按: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釋出會上表示,要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的證券民事賠償訴訟制度,高效、便捷地保護投資者權益。劉貴祥介紹稱,為了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準備和中國證監會聯合開發一個證券糾紛解決的資訊化工作平臺,爭取實現從證券糾紛的立案、審理一直到賠償款項的執行,都能夠在線上操作。

  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5月15日在2020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表示,投資者是資本市場發展之本,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保護投資者,是資本市場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證券監管部門的根本監管使命。易會滿指出,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惡性違法違規屢有發生,這不僅破壞市場生態,更重要的是影響投資者信心。對此,必須出重拳、用重典,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證券民事賠償訴訟制度

  據中國證券報,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釋出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要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的證券民事賠償訴訟制度,高效、便捷地保護投資者權益。

  劉貴祥表示,投資者保護工作需要持續不懈地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做兩項工作。關於具有中國特色的證券民事賠償訴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面,杭州中院、南京中院陸續對一些證券糾紛案件採取了代表人訴訟制度,這些案件的審理進展十分順利,提供了實踐經驗。新證券法第95條規定的代表人訴訟制度,為下一步完善相應機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準備和中國證監會聯合開發一個證券糾紛解決的資訊化工作平臺,爭取實現從證券糾紛的立案、審理到賠償款項的執行,都能夠在線上操作。這個系統一旦建立起來,加上代表人訴訟制度,一定會形成具有中國特色、體現制度優勢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高效、便捷地保護投資者權益。

  劉貴祥表示,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在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

  一是制定相應的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統一證券糾紛的裁判尺度。這些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制定了50多個有關證券方面的司法解釋和政策性檔案,僅2019年就出臺了4個有關的司法解釋或司法檔案。

  二是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案件,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加強審判機構的建設,提升證券審判的專業化水平。上海設立了專門的金融法院,江蘇、浙江等地方法院也成立了專門的金融審判法庭,還有很多地方法院成立了專門的證券審判合議庭。

  四是加強政策引導,堅持把非訴訟的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為此,最高法院先後與證監會發布了兩個共同推進建立證券糾紛非訴解決機制的檔案,形成了制度化的工作機制,在化解證券糾紛方面,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為了推進證券糾紛的解決,規定可以採取“示範判決 委託調解”制度。

  2019年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教育成效顯現

  據證券日報,5月15日,在“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現場,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簡稱“投保基金公司”)釋出了2019年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評價報告》、《證券期貨稽查執法投資者保護評價報告》、《證券期貨行業自律組織投資者保護報告》、《證券公司投資者保護狀況評價報告》以及《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者保護狀況評價報告》等五個《藍皮書》子報告。

  五個《藍皮書》子報告的主要結論分別包括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在投資者保護制度方面,2019年證券法修訂在投資者保護制度建設方面做出了積極探索和嘗試。監管部門、自律組織、投資者保護機構、經營機構等認真落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基本要求,投資者對自身權益受到保護的總體滿意度有所提升。2019年,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教育成效顯現,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取得新突破,投資者依法維權的可行性大幅提升,但投資者知情權保護仍有較大改進空間,投資者開轉銷戶不便、資訊保安保護不力的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二是在稽查執法方面,2019年稽查執法效率維持在較高水平,行政處罰數量、金額有所下降,三大主要型別案件案發數量呈上升趨勢。投資者對稽查執法的總體滿意度較高,其中投資者對稽查執法制度建設的滿意度最高,對處罰力度的滿意度最低。

  三是在行業自律組織投資者保護工作方面,2019年超六成自律組織建有國家級證券期貨投教基地,投教活動開展情況與上一年度相比力度增強,投資者對自律組織投資者權益保護成效滿意程度有所提升。

  四是在證券公司投資者保護狀況方面,2019年度證券公司對投資者證券資產安全的保護狀況保持穩定;積極擁抱金融科技,推動業務模式重構,投資者服務和投資諮詢業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投教經費保障及管理體系建設情況良好,投教工作滿意度連續三年上升;投資者投訴處理效率大幅提升,超九成證券公司建立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落實持續加強。同時,部分證券公司在交易系統運維保障方面仍存在較多問題,合規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五是在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者保護狀況方面,2019年公募基金管理人合規管理情況較好,能夠積極踐行文化建設的相關要求;以專業投資能力保障投資者收益權,凸顯公募基金長期投資優勢;高管人員穩定性較好,基金經理變動情況有所改善;投資者教育力度進一步加大,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同時,公募基金管理人在適當性管理、投資者知情權保護等方面仍需進一步改進提高。

  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據證監會網站,5月15日,證監會在北京舉辦2020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活動上發表講話。易會滿指出,投資者是資本市場發展之本,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保護投資者,是資本市場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證券監管部門的根本監管使命。

  易會滿稱,這次證券法修訂,涉及全面推行證券發行註冊制、顯著提升違法違規成本、加大投資者保護等重大基礎制度的調整完善,對於提升資本市場治理能力,最佳化資本市場發展生態,具有里程碑意義。每一位資本市場的參與者,都應該自覺爭當新證券法的宣傳者、踐行者、守護者,共同捍衛法制的尊嚴、規則的權威,共同努力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易會滿表示,我們將以貫徹新證券法為契機,全面清理最佳化配套規章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行“陽光審批、透明審批”,加大各類“口袋政策”和隱性門檻清理力度;寓監管於服務之中,急企業之所急,想投資者之所想,讓資本市場監管更受歡迎、更暖人心。

  易會滿指出,一年來,經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積極因素不斷增多,有利環境正在逐步形成。隨著新證券法的實施,上市公司從嚴監管、從嚴稽查的壓力持續傳導,以及媒體和市場相關方外部監督效果的日益顯現,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四個敬畏”的理念開始深入人心,上市公司整體質量提升出現了一些趨勢性的向好變化,現金分紅達1.36萬億元,創歷史新高。但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惡性違法違規屢有發生,這不僅破壞市場生態,更重要的是影響投資者信心。對此,必須出重拳、用重典,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易會滿認為,資本市場是一個內涵豐富、機理複雜的生態系統,做好資本市場工作,必須統籌兼顧投資者和融資者、上市和退市、再融資和減持、新股東和老股東、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存量和增量等關係的動態平衡,求取最大公約數。我們將始終踐行監管的人民性,強化“大投保”的理念,把保護投資者權益貫穿於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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