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奧特維(688516.SH)釋出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宣佈在科創板上市,總髮行股票2467萬股,發行價為23.28元/股,市盈率為33.15倍。
奧特維成立於2010年,公司主要從事高階智慧裝備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報告期內公司產品主要應用於晶體矽光伏行業和鋰動力電池行業。公司光伏裝置主要包括常規串焊機、多主柵串焊機、矽片分選機、貼膜機、鐳射劃片機等,鋰電裝置主要是模組生產線、PACK 生產線、模組 PACK 生產線。
財報顯示,2019年奧特維營業收入為7.54億元,同比增長28.70%,歸母淨利潤7342.99萬元,同比增長45.36%。
5月12日,公司將開放網上申購,這隻新股如何?南財AI新聞實驗室新股排查課題組為大家扒一扒。
主打產品市佔率低,應收賬款佔比高,且2019年54%出現逾期
奧特維在4月29日釋出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中,一共提示了31個風險。
南財AI新聞實驗室整理發現,排除一些常規性風險,發現有三大風險跟公司的經營相關性非常高,值得投資者注意,分別是產業政策變動風險,產品單一風險和應收賬款回收風險。
首先是產業政策變動風險,光伏行業方面,國家對光伏行業的產業政策進行了多次調整,其中“531新政”(2018年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釋出的《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因落款日期為5月31日且政策影響大而被稱為“531新政”)透過限規模、降補貼等措施,大幅降低了政策扶持力度,造成光伏產品價格大幅下降,一定程度上也對公司的產品價格、銷售回款造成了不利影響。新能源汽車行業(鋰動力電池的主要應用領域)方面,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產業政策亦進行了調整。2019年3月26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對新能源汽車補貼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下調。
公司在招股書中提示,如我國或其他主要光伏應用國家對光伏行業的政策有進一步不利變化,有可能對公司未來的生產經營產生較大不利影響。如果新能源汽車相關產業政策進一步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將會對我國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電池的銷售規模、盈利能力等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對公司銷售規模、經營業績等造成不利影響。
其次是作為公司主要收入的光伏裝置產品市場佔有率很低。據招股書披露,2017-2019年,公司光伏裝置產品的收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4.42%、87.87%和 88.73%。2018年國內光伏裝置市場總規模達220億元,奧特維2018年的光伏裝置實現收入5.15億元,佔全行業市場規模比例只有2.34%。
公司提示“受此影響,如光伏行業出現重大不利變化,或光伏裝置行業競爭加劇,特別是行業內大型企業利用資金、技術等優勢加大對公司主要產品的競爭,則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第三是應收賬款規模大且出現大比例逾期,據招股書披露,奧特維的應收賬款規模較大且逾期比例較高。2017-2019年的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21699.32 萬元、30049.00 萬元和 37434.34 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 26.88%、31.64%和 27.12%。由於公司部分下游客戶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應收賬款,導致公司逾期款項金額較大,2017-2019年的逾期金額分別為8643.66 萬元、15420.51 萬元和 20138.07 萬元, 佔同期應收賬款餘額的比例分別為 39.83%、51.32%和 53.80%。
公司在招股書中提示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公司應收賬款及逾期應收賬款未來有可能進一步增加。如果公司的應收賬款不能及時足額回收甚至不能回收,將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經營性現金流等產生不利影響。
監管聚焦公司在現金流不佳的情況下大額分紅以及產品毛利率下降等問題
奧特維在科創板上市,上交所一共提出三輪問題,公司分別在2019年9月23日,2019年11月11日和2019年12月5日給出答覆。
監管關注的問題中,公司在經營性現金流不佳的情況下仍進行大額現金分紅,產品毛利率下降以及財務資訊披露差異的問題值得注意。
首先是在公司在經營性現金流不佳的情況下仍進行大額現金分紅,據招股書披露,奧特維在2016年5月、9月以及2017年5月分別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金額2250萬元、4500萬元和2590萬元。公司2016年和2017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3875.53萬元、-10874.42萬元。監管要求公司說明“ 2016 年、2017 年在經營性現金流不佳的情況下仍進行大額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解釋稱分別於2016年5月、9月和2017年5月實施的三次分紅,是以2015年度、2016年半年度和2016年年度的經營狀況和未分配利潤為依據的。上述期間,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經營性現金狀況較好,且未分配利潤較多,貨幣資金充裕,具備分紅回報股東的能力。
然後是公司主要產品毛利率下降問題,據招股書披露,2017-2019年,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為38.26%,34.16%和 31.54%,主營業務毛利率的下降主要是因為光伏裝置產品毛利率的下降,同期光伏裝置毛利率分別為37.05%,35.64% 和31.31% 。監管要求公司分析披露各類裝置毛利率變化較大的原因。
招股書顯示,公司的毛利率下降主要來源於光伏裝置中的常規串焊機、多主柵串焊機、矽片分選機的毛利率下降。公司表示常規串焊機的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為產品升級、員工擴張致使人工成本增加以及受“531新政”的影響導致產品成本上升,多主柵串焊機的毛利率下降主要是“531新政”導致產品售價下降,矽片分選機的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為其生產成本有較大幅度上升以及售價均價的下降。
第三是財務資訊披露差異問題,監管關注到,奧特維在新三板掛牌期間披露的《2016年年度報告》之財務資訊與申報材料財務資訊存在差異,但公司並未將其作為會計差錯披露。監管要求公司說明“未將新三板披露的財務資訊與本次申報材料財務資訊的差異
作為會計差錯披露的原因,是否符合相關披露要求”。
公司在回覆中稱,公司的前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2017年年度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於附註中披露了新三板財務資訊與該次經審計的財務資訊之間的會計差錯,詳細說明了原始報表與申報報表之間的差異情況。因此,公司原申報財務報表附註中未將新三板披露的財務資訊與申報財務資訊的差異作為會計差錯進行披露。目前,公司已經更正披露。
除了以上公司風險點,來自啟信寶的資料顯示,奧特維歷史上涉及多條法律訴訟,其中包括5條其他糾紛,3條合同糾紛,15條買賣合同糾紛,1條不正當競爭糾紛以及2條智慧財產權權屬侵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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