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意味著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大幕拉開。
2020年3月1日,新修訂的《證券法》正式實施。其中明確將全面推行註冊制,註冊制的具體範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同時,新《證券法》將發行股票“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大幅度簡化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並取消發行稽核委員會制度。
開源證券在研報中表示,從證券發行角度來看,改由證券交易所來實施IPO稽核將全方位提高 A 股市場的包容性,淡化IPO過程中的行政干預。隨著註冊制從科創板逐步向創業板、主機板、中小板的全面推廣,企業直接融資制度入口將進一步打通。
實際上,市場對創業板改革早有預期。
4月17日,證監會印發了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資本市場53項新規待出臺,其中創業板註冊制試點改革配套規則制定工作就力爭在年內出臺,包括:制定《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修改《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
【來源:北京青年報-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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