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貸款管理辦法出爐 不得用於購房投資股票

來源: 證券時報

經過多輪的業內徵求意見後,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終於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為規範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經營行為,促進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平穩健康發展,5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的公開徵求意見為期一個月至6月9日。  

助貸、聯合貸款等網際網路貸款是近年來銀行業興起的新型貸款方式,銀行通常與網際網路平臺、小貸公司等外部機構合作,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大資料手段實現貸款的純線上稽核、放貸等。  

不過,作為新興的貸款型別,網際網路貸款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一些隱患。銀保監會上述負責人稱,與傳統線下貸款模式相比,網際網路貸款具有依託大資料和模型進行風險評估、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無人工或極少人工干預、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在提高貸款效率、創新風險評估手段、拓寬金融客戶覆蓋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網際網路貸款業務也暴露出風險管理不審慎、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充分、資金用途監測不到位等問題和風險隱患。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快速發展,各類商業銀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開展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現行相關管理辦法未完全覆蓋上述問題,且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對客戶進行線上認證,實際上已突破了面談面籤和實地調查等規定。因此,有必要儘快補齊制度短板,促進網際網路貸款業務規範發展。  

實際上,該檔案此前已在業內小範圍徵求過意見,相比於前期業內流傳的版本,《辦法》稍作修改,主要變化表現在對個人消費信用貸款授信額度上限的調整,網際網路貸款採用受託支付方式不設定具體場景要求等。  

例如,《辦法》指出,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這與此前業內流傳的徵求意見稿版本稍有不同,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上限從30萬降到20萬。  

《辦法》還加強貸款支付和資金用途管理。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購房或償還住房抵押貸款、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  

此外,在過渡期安排方面,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定過渡期,過渡期為《辦法》實施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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