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上市公司索賠案例:已有投資者拿到中兵紅箭賠償款

由 欽慶敏 釋出於 財經

  武漢凡谷去年淨利潤2.5億元 投資者索賠有保障

  近日,5G概念股武漢凡谷(002194)公佈的2019年年報顯示,武漢凡谷2019年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7.13億元,同比增長43.37%;淨利潤2.60億元,同比增長37.88%。這對因當年武漢凡谷證券虛假陳述而受損的投資者而言,向公司維權索賠有了更好的保障。

  根據證監會2018年3月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武漢凡谷在2016年半年報和三季報中存在虛假資訊披露行為。武漢凡谷2016年半年度報告合併報表虛增營業利潤1559萬元,虛增存貨1559萬元,虛增的營業利潤佔當期披露營業利潤的51.17%。另外,武漢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合併報表虛增營業利潤3811萬元,虛增存貨5370萬元,虛增的營業利潤佔當期披露營業利潤的115.09%。

  根據《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依據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武漢凡谷虛假陳述行為造成損失的中小投資者向法院提起證券虛假陳述訴訟。在武漢中院一審判決武漢凡谷應賠付投資者之後,武漢凡谷向湖北省高院提起了上訴。湖北省高院已經對該案的二審下達了判決,駁回武漢凡谷的上訴,並維持原判。

  據大眾維權易欄目組律師訊息,目前已有投資者拿到武漢凡谷的賠償款,法院認定排除市場系統性風險後,判賠金額比例為54%。律師提醒,凡是在2016年7月30日至2017年3月25日之間買入武漢凡谷股票,無論在2017年3月26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透過微信公眾號“大眾維權易”(特徵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從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計算,投資者向武漢凡谷依據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索賠的訴訟時效將在2021年2月底截止。 (大眾證券報)

  已有投資者拿到賠償款 中兵紅箭投資者索賠徵集中

  近日,曾因連續三年財報資料造假被罰的中兵紅箭公佈了2020年一季報。資料顯示,公司2020年1-3月實現營業收入9.06億元,同比下降13.8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992.28萬元,同比下降72.5%。

  中兵紅箭主營業務包括大口徑炮彈、火箭彈、導彈、子彈藥等在內的智慧彈藥產品的研發製造業務以及超硬材料、專用汽車及汽車零部件等民品業務。儘管中兵紅箭身系央企國資、智慧軍工、新材料等熱門概念,但股價的漲幅卻長期落後於同期大盤指數,與其他個股形成反差。

  證監會曾對中兵紅箭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中兵紅箭違反會計準則,採用虛增收入、違法計提壞賬準備、違法確認收入等手段,分別虛增2014年度、2015年度利潤93.7萬元和2730.89萬元;虛減2016年度利潤555.99萬元,分別佔當年度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為0.2%、8.95%、3.52%,導致中兵紅箭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此舉引發了中小投資者的索賠,使公司股價從2017年以來的走勢相對低迷。據大眾維權易欄目組律師介紹,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間買入,在2017年8月2日之後賣出或持有中兵紅箭股票的投資者,均可透過微信公眾號“大眾維權易”(特徵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

  今年初,中兵紅箭曾對投資者索賠案件提起上訴。中兵紅箭認為“財務造假金額不足利潤總額的10%,不屬於重大會計差錯,不會誘導投資者買入股票,投資者買入股票的原因是受重大資產重組和軍工板塊利好的影響,因此投資者的決策和損失與公司虛假陳述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不應當由公司賠償損失”。同時,中兵紅箭對“揭露日”、“系統性風險”等提出異議。

  大眾維權易欄目組律師認為,雖然目前還沒有二審的訊息,但已有投資者在法院的調解下拿到賠償款,賠償金額比例為85%。因此,後續投資者參加索賠基本沒有風險。(大眾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