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天眼APP訊 : 5月27日,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釋出訊息稱,將於近期推出的11條金融改革措施,第四條為出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等四部規章,釋出《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八項主要規則,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建立健全對創業板企業的註冊制安排、持續監管、發行保薦等配套制度。
截至目前,上述有關創業板改革的四部規章和八項主要規則均已完成徵求意見,另外,關於創業板發行承銷、再融資和發行信披等規則,將於6月6日結束徵求意見。創業板改革距離正式落地指日可待。市場人士預計,監管層可能6月份釋出改革的配套規則,正式受理申報材料。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正式實施後,股票正常漲跌幅限制將由10%變為20%,波動性加大,退市制度也更加嚴格,創業板投資風險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4月27日,深交所釋出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配套規則的同時,也釋出了修改後的《創業板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並於4月28日起施行。也就是說,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規則已經先行。創業板存量投資者可繼續參與交易,但需重新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增設前20個交易日日均10萬資產量及24個月的交易經驗的准入門檻。
此後,投資者對創業板的投資也將更加謹慎。北京的張先生有多年創業板投資經驗,他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隨著漲跌幅限制擴大,風險和利潤也是並存的。以後選擇標的時,可能會更加趨於以績優白馬股作為投資主基調。畢竟題材股、垃圾股隨時會有暴跌的可能性。”
對於創業板改革,張先生認為,創業板註冊制的落地是市場成熟的一種體現,將會更加激發市場活力。“作為投資者,波動性短期擔憂還是有的。希望監管層可以針對性的出臺一些對沖波動率的衍生產品,以確保合理規避風險。”
鄭州的王女士也有多年投資經驗,並早已開通創業板。但是由於改革後創業板投資風險將加大,王女士告訴記者:“原本以前對創業板的投資也不多,以後可能會更少。”
投資者投資偏好的改變,也會使不同股票分化加大。有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直言擔心公司估值。“隨著創業板註冊制的推廣,以後A股市場交易都傾向於有業績、有未來的公司,如果公司不能未雨綢繆,對公司長期的發展不利”。
由於註冊制以信披為核心,也有投資者對創業板公司的信披質量提出疑問,“過去兩年,有的公司年報都遭到交易所問詢,這些公司資訊披露質量高嗎?與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要求一致嗎?”
據證監會官網,目前,僅有《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徵求意見稿)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7號——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申請檔案》等信披規則仍在徵求意見中,將於6月6日結束。
華泰聯合證券執委張雷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監管層出臺的徵求意見稿已經基本涵蓋了創業板改革的發行、上市、資訊披露、交易、退市的所有基礎制度。目前,創業板首發招股書、申報檔案格式準則,再融資募集說明書、申報檔案等信披內容與格式準則和發行承銷特別規定,於6月6日徵求意見結束。“所有檔案徵求意見結束後,預計監管層將於6月份正式釋出創業板改革的配套規則,以及正式受理申報材料。”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王建軍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創業板改革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交易所層面的業務規則已經上報,內部業務流程已經就緒,全市場技術準備即將完成,廉政建設同步推進。
《證券日報》記者據證監會網站統計,截至5月21日,創業板IPO排隊企業有203家,其中19家已經透過發審會。據證監會的過渡安排,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實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證監會目前再審的IPO、再融資、併購重組將全部平移至深交所。
“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相關制度正式釋出實施後,若上述19家企業中有未拿到批文的,將向深交所申報,履行發行上市稽核、註冊程式後,按照改革後的制度啟動發行承銷工作。有可能會成為首批上市的企業,但也不一定。首批上市的企業名單可能會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後確定。”張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