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大眾日報評論員觀察|消費券發下去不是目的,用起來才是最終目標

由 段幹方 釋出於 財經

近段時間,為應對疫情衝擊,各地在提振市場信心、激發經濟活力上,紛紛推出舉措。其中一招,就是和支付寶、微信、美團等網際網路平臺合作,向居民發放數字消費券。

圖書、健身,餐飲、旅遊,消費券形式不一而足。據初步統計,疫情發生以來,有28個省份、170多個地市統籌地方政府和社會資金,累計發放消費券達190多億元。從市場反應看,消費券對刺激消費、活躍市場、拉動需求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

消費券,顧名思義,目的在“消費”。但使用過程中,消費券“難消費”的問題,也一定程度存在。

有消費者反映,消費券市裡發,區裡也發,各個區的政策還不一樣,這個區的消費券過了一條街,就不能用了;

有的消費券標明“部分”商家能用,但到底是哪“部分”,卻語焉不詳,讓人不知往哪花。

還有人說,不少消費券門檻太高,想買杯奶茶、吃個簡餐,達不到滿減要求,不如小額券來得實在,等等。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一種現象:搶消費券時定好鬧鐘、“虎視眈眈”,用消費券時困難重重、無處下手。

發放消費券,原本是助推消費、提振信心的一大“利器”。這一“利器”用好了,才能促進消費回補,為實體經濟輸送新鮮“血液”;而要是以為發到消費者手裡就完事了,不能轉化成拉動消費的“真金白銀”,卡在這“最後一公里”上,消費券就成了“無用券”。

有消費者擔心,消費券林林總總,別成了樣子貨,看上去很美,其實是好看不管用的“謊花”。

消費券的目的,其實是要為居民願消費、敢消費、能消費創造良好環境。刺激消費,與改善民生,兩者是相互促進、互為一體的。如果眼睛只盯著群眾腰包,只顧著刺激消費,不考慮群眾的需求點,這樣的設計即使能帶來短暫效益,也不會發揮長久功效。像領券者不知“從何下手”、線下商家搞不懂消費政策、發券者摸不準群眾需要,等等問題,一旦出現,消費券的拉動效果勢必大打折扣,先前“惠民惠企”的精心設計、大力宣傳也就成了無用功。

消費券使用越簡單,刺激消費就越容易。要做到這一點,恐怕還得在精準上下點功夫。比如,杭州的消費券,政策設計非常精準靈活,覆蓋面廣、分類合理、使用方便,從大型商場到街邊小店,哪都能用,每發放1元消費券,就能帶來3.5元新增消費。可見,消費券的發放,不在於數量多,關鍵在於能不能用得上。摸準群眾的真實需求,從消費者的角度制定完善政策,才能讓消費券既好看又好用,真正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在大資料時代,各地完全可以根據本地產業和居民消費,探索“一城一策”,也可以根據不同群體的需求,分類施策。比如武漢面向低保、特困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設定約1800萬元的專用消費券,實行定向發放。也有地區探索提出對低收入群體和疫區民眾直接發放現金券,因為對這部分群體來說,他們需要的不是消費,而是保障生活的基本需求。這些針對特殊群體的補貼發放,更細緻、更具體,為部分群眾解了燃眉之急。

所以,各地在忙著發放一波又一波的消費券之前,不妨先好好做一做功課,多聽一聽消費者意見,研究研究怎麼分級分類,哪些特定行業需要定向投放,如何拉開時間段、多週期階段性發放,等等。避免“大水漫灌”,做好“精準滴灌”,改善發放和使用模式,消費券使用效率、拉動效果才能再上一個臺階。

畢竟,把消費券發到人們手裡不是目的,讓消費活起來才是最終目標。

(作者系本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