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全國性社團標準《影片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和《網路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將於7月釋出執行。該標準對行業術語和定義、“帶貨”產品的商品質量、直播場景軟硬體要求、網路主播的行為規範、行業企業的經營管理、內容釋出平臺合規性、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等,均作出規範要求。
作為流量與零售的新鮮入口,直播帶貨在疫情催化下盡顯活力。頭部主播帶貨業績屢創新高,明星、企業家跨界試水,添薪加火;政府官員也披掛上陣,為農副產品賣力吆喝。然而,直播帶貨火力全開的同時,由於部分主播和平臺要流量不要質量,行業信用等問題也層出不窮。不少消費者都有貨不對板、售後遇阻的經歷,前不久,羅永浩賣出的鮮花大面積乾枯發黑就是一個例證。此外,商家也面臨直播公司的欺詐風險。據本報昨天報道,經營服裝的陳女士被一家僱粉絲充流量的公司欺騙,直播賣貨後,不僅一單未開,還倒貼數萬元。
直播帶貨亂象叢生不容忽視,如果放任不管,傷害的不僅是權益受損者,還有這一熱門消費方式的發展走勢。出臺《影片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可謂正當其時,既側重對商品質量的保障,也兼顧主播、企業、平臺的行為規範,同時在監管領域作出了進一步要求,無疑有助於行業各方對標找差,改不足、明方向,同時清除濫竽充數的劣跡主播,懲治不守信用方,讓化解糾紛的過程有章可循,起到震懾警戒、淨化環境的作用。給衝勁兒十足的直播帶貨增加後勁兒,促其儘快步入正軌、良性發展,將消費者、商家對直播帶貨的一時熱忱轉變為長久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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