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踩雷 華寶信託“步步驚心”

  作為“央企系”信託公司之一,華寶信託接連在A股“披星戴帽”公司身上“踩雷”。更讓人意外的是,華寶信託最近又陷入“違規減持”的風波里。對這家信託公司來說,風控無疑面臨較大考驗。

  違規減持的前後

  8月20日,*ST富控的一則公告讓華寶信託成為焦點。據*ST富控稱,公司當日收到股東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華寶-銀河7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關於違規減持股份的情況說明及致歉函》。

  相關資訊顯示,6天之前,也就是8月14日,華寶信託受託管理的“華寶-銀河7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銀河71號信託計劃)透過上交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減持*ST富控28萬股A股,佔總股本的0.04863%。由於本次減持行為發生在*ST富控尚處於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因此構成違規減持。

  按照公告所言,本次違規減持的主要原因為:華寶信託相關人員對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未能及時掌握、理解,故導致了本次違規減持行為。

  如果以時間節點來看,這次違規減持恰恰發生在銀河71號信託計劃被披露成為*ST富控第二大股東的次日。8月13日,*ST富控公告,上海富控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富控文化)持有的*ST富控7000萬股股票已透過司法劃轉方式被劃轉至銀河71號信託計劃,劃轉後該信託計劃所持股份佔*ST富控總股本的12.16%。

  對華寶信託來說,銀河71號信託計劃成為*ST富控第二大股東實際最初並非是其想要的結果。就在本次司法劃轉前,富控文化持有的這7000萬股*ST富控股票還試圖透過網路司法拍賣,但之後遭遇了兩次“流拍”的尷尬。

  據瞭解,銀河71號信託計劃是華寶信託擔任受託人的事務管理類信託,信託資金用於受讓富控文化持有的股票收益權。信託存續期間,由於富控文化違約,華寶信託作為受託人按照全體委託人的指令申請司法強制執行。而正是因為兩次無人出價而 “流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最終裁定富控文化持有的*ST富控無限售流通股票7000萬股作價8400萬元,交付給華寶信託用於抵償債務8400萬元。

  儘管透過司法劃轉獲得了*ST富控7000萬股股票,但華寶信託未來能否真正保全信託資產依然存疑。就在8月19日,*ST富控再次釋出風險提示公告,其中提到公司存在因2019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負而被暫停上市的風險、存在因無法在預計日期披露年度報告而被暫停上市或被終止上市的風險。除此之外,*ST富控不僅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還遭遇多起訴訟。毫無疑問,這些都對其經營發展和未來股價產生較大影響。

  被迫接盤的窘境

  在無奈成為*ST富控第二大股東之前,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華寶寶升宏達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華寶寶升宏達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更是被動接盤成為*ST升達的第一大股東。而最初,華寶信託也只是*ST升達原第一大股東的債權人。

  今年3月22日,*ST升達公告稱,升達集團持有的*ST升達1.84億股流通股以及江昌政先生持有的*ST升達2867.67萬股流通股已過戶至華寶寶升宏達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名下。本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完成後,*ST升達的第一大股東由升達集團變更為華寶寶升宏達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持股佔比28.33%。

  為何會這樣?恰恰是因為*ST升達原控股股東昇達集團及其原實際控制人江昌政此前在股票質押融資上對華寶信託違約造成的。

  2016年12月,華寶信託作為受託人發起並設立了“華寶寶升宏達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根據華寶信託與升達集團簽署的《關於華寶寶升宏達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之合作協議》和《信託貸款合同》,華寶信託以其設立的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資金向升達集團發放信託貸款,升達集團及江昌政以其持有的2.13億股上市公司股票提供質押擔保。而該上市公司股票正是如今的*ST升達。

  在被作為質押物的2016年,*ST升達當時的股票簡稱尚為“升達林業”。但自2018年10月9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升達林業”變更為“ST升達”。此後情況繼續惡化,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股票簡稱又由“ST升達”變更為“*ST升達”。

  同樣,資本市場的表現也不樂觀。自2018年1月起,升達林業股票持續下跌,使得信託計劃質押股票的動態質押率超過合同約定的上限。因升達集團未足額按照合同約定追加保證金等持續違約的情況,2018年5月,華寶信託在上海高院對升達集團及江昌政提起了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升達集團償還信託貸款的剩餘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訴訟費用,並以質押股票變現所得價款優先受償。2019年6月,上海高院判決被告償還《信託貸款合同》項下的全部信託貸款相關本息。2020年1月,上海一中院依據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即向申請執行人華寶信託償還貸款本金、罰息、律師費等,並應依法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債務利息,但被執行人一直未能履行。直至2020年2月,上海一中院又作出裁定拍賣標的股份。但之後因無人出價而“流拍”,上海一中院最終裁定將標的股份作價45606.72萬元交付華寶信託抵償45606.72萬元債務。可見,華寶信託接盤*ST升達股份也是情非得已。

  在獲得*ST升達超過28%的股份後,華寶信託今年3月曾稱自本次權益變動完成之日起18個月內不轉讓該部分股票,如未來華寶信託代表的信託計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發生變化,華寶信託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履行相關批准程式及資訊披露義務。

  可以看到,華寶信託如今已經在主導*ST升達的經營發展。根據*ST升達2019年年報披露,在4位高管中有2個副總經理即陸洲和杜雪鵬,均來自華寶信託。今年8月14日,*ST升達又公告稱,公司總經理單洋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公司副總經理陸洲履行總經理職務。由於*ST升達現在的主業為清潔能源,因此外界對於華寶信託這樣一個跨界者如何能經營好公司也抱有疑問。

  除了要解決“摘星去帽”問題,華寶信託未來還要處理*ST升達所存在的違規擔保、訴訟纏身等棘手問題。事實上,對華寶信託來說,如今所面臨的問題遠不止於此。因為不僅在*ST富控、*ST升達上“踩雷”,華寶信託眼下還在*ST恆康身上“落坑”了。*ST恆康8月7日的公告顯示,該公司因合夥協議糾紛已被華寶信託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至於原因,也是因為*ST恆康未能按照合夥協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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