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底原油最後落得倒貼錢,中行原油寶投資者鉅額虧損事件引發了各方廣泛關注,恐將成為國內理財業務發展史上的一大標誌性事件。這一看似“奇葩”的虧損事件,背後看點頗多,中行慘遭華爾街圍獵?投資者到底應該怎麼辦?
券商中國記者採訪了多個領域專家,對這些關鍵進行了解答。
慘遭華爾街圍獵?
“中行原油寶產品,恰好我身邊有朋友買了,因此比較瞭解。從這次的事件看,中行的原油寶產品設計有很大問題,如果沒有產品設計問題,有些事情可能就不會發生。” 東證衍生品研究院能源化工首席分析師金曉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
他說的問題是原油寶產品的展期。“成熟的海外ETF產品、例如美國原油基金對展期都有明確規定,因為其掛鉤的原油期貨在合約到期前成交量會急劇萎縮,為了防範特殊風險,USO5月的展期還特意提前了。在當前極端市場結構下,選擇到了WTI原油期貨最後交易日前一天才進行展期,雖然本身並不違規,但中行顯然沒有做到很好的盡責義務。”金曉指出。
另有業內人士表示,本次中行原油寶極端事件及負油價的發生,背後實際是中行慘遭華爾街圍獵的血腥故事。在賬戶原油類業務中,為了及時響應客戶交易,銀行同時承擔經紀商和做市商角色,客戶買賣產生的淨頭寸,銀行會去相關的海外交易所用其外匯資金去進行對沖。
“銀行的客戶絕大多數都是抄底做多的,因此作為客戶的交易對手方,銀行的淨頭寸是空頭,它需要去海外交易所買入原油期貨,因此在相關合約上會產生大量多頭持倉。業內有訊息說4月20日,中行在WTI原油期貨5月合約上持有的多頭高達2萬餘張,而當時該合約全部持倉就10萬多張,等於中行一家佔到了20%,這裡肯定是有問題的。”有訊息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
券商中國記者嘗試聯絡中國銀行,但未能得到相關反饋。不過,另一訊息源也向記者證實了中行在5月WTI期貨合約到期前仍持有大量多單頭寸。
銀行到底有無責任?投資者應該怎麼辦?
針對中行原油寶客戶虧損事件,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許峰表示,首先需要明確問題出在哪裡,投資者反映的原油寶產品設計有問題與中行後續操作有失誤,是兩個層面的問題。市場上沒法要求每個產品都是優秀的產品,產品設計在不違規並且透明披露給投資者的基礎上,投資者要維權恐怕首先要發現中行操作的違規,當然如果產品設計如果是存在違規的,那麼對投資者也會更有利。
“很多產品可能有問題,但不一定違規。如果要中行承擔責任,要麼是根據法律規定它的行為有違規,要麼是它違約,或者是它有侵犯投資者權利。”他說。
許峰建議,當前對於涉事客戶來說,集體訴訟不是優選,可以向相關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由相關監管部門介入做調查,如果有了初步證據再去訴訟或仲裁,可能是更為理性的,也是對投資者比較合理的維權方案。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樊健對券商中國記者分析,原油寶屬於一種理財產品,該產品是一種信託結構,其中,中國銀行是受託人。按照規定,受託人在為委託人去從事信託事務或者理財管理的時候,要盡到審慎管理的義務。
那麼,這次的平倉行為是否可以算盡到了這一義務呢?樊健認為,首先需要看內部制度是如何規定的。就這次事件來說,爭議點在於平倉的時間點,有訊息稱,工商銀行的類似產品就在之前就已經把合約移倉了,那麼中國銀行的產品為什麼選擇這個時間點交易呢?
他說:“這個時候的一個標準就是,你這個行為是不是有利於維護投資者的最大利益。比如說,選擇這個時間點交易,這當然是一種主觀的標準,那麼我們需要看的是,行業內客觀的標準或者其他行為人是怎麼操作的。如果這個行業裡面很多人這樣做了,你沒有這樣做,那你要給出一個合理的理由,到底為什麼選擇到那一天才移倉,這樣才能證明對委託人盡到了審慎管理的義務。”
此外,他還提出了一個可能存在問題的地方,也就是中國銀行事前在賣原油寶產品的時候,信披是不是到位?“也就是產品會怎麼操作?怎麼買賣?風險防範策略是什麼樣的?這些是不是向投資者做了一個很好的披露。”
普通投資者抄底需謹慎
那麼在當前時點,投資者應該怎樣參與原油類投資?
“對於原油抄底,現在投資者需要有雙重判斷。一方面對油價本身的安全邊際要有判斷。另一方面,對於抄底時間點要有精準要求。投資者需要判斷大概什麼時候市場能夠反彈,因為市場換月成本太高,你經不起時間損耗。原油類投資不像實物貴金屬,買了放在那裡就可以了,展期問題是無法規避的,一般投資者其實做不到這一點,只是覺得價格便宜就去買,這樣風險很大。”金曉表示。
在他看來,需要重點關注需求何時恢復,歐美國家何時解除封鎖。此外,庫存何時見頂也非常關鍵。“參考過去的路徑,油價回升是一個比較曲折的過程,有可能一段時間內明顯反彈,但後續在平臺期震盪很久。我們現在給客戶的都是偏短期的策略,現在的價差結構不太適合抄底了以後一路長期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