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潘亦純)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易安財險於4月24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通過了對總經理曹海菁免職的議案,同時亦透過董事長李軍辭職的議案。
針對這一人事變動,易安財險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公司暫不對此事作出答覆,一切以官方資訊披露為準,同時稱“懇請媒體朋友不要依據不實資訊進行報道,如果造成不利影響請自行承擔。”
不過,一位知情人士對記者坦言,其實監管部門事前不同意人事方面的提案,但是易安董事會堅持要開,目前監管部門正在處理之中,具體耐心等待監管意見。
人事變動傳聞主角均為公司元老 擬任總經理遲遲未獲批覆
據悉,易安財險是經原保監會批准設立的國內四家專業網際網路保險公司之一,在2016年2月份獲批開業。
此次人事變動的主角之一——曹海菁是該公司的元老級人物。新京報記者在易安財險2016年第1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便發現,其頭銜為擬任公司總經理,但其任職資格一直未獲批覆,在最新披露的2019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其頭銜仍為擬任公司總經理。
公開資料顯示,曹海菁1996年8月進入新華社音像中心工作;2006年2月至2007年1月進入原中國保監會財產險監管部,2007年1月至2016年1月擔任原中國保監會財產險監管部產品處處長。
此外,傳聞中辭職的李軍也於2016年4月份起擔任易安財險董事長一職,此前,其曾任職於中國電子器件工業深圳公司金融事業部、深圳市銀之傑科技有限公司,歷任深圳市銀之傑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2014年10月,作為易安財險主要發起人委派的籌備組組長,承擔了公司發起設立工作。
此前已有傳聞稱管理層與董事會矛盾難以調和 公司發文否認
實際上,這並非是該公司近期遭遇的首次人事變動“輿情危機”,此前就有媒體報道稱“易安財險管理層與董事會之間,出現了難以調和的矛盾。”
不過,4月19日易安財險即發文否認稱,“文章內容純屬編造,無事實根據,該媒體報道前未跟我司相關部門取得聯絡並提出採訪,擅自利用合法性存疑的資訊來源對公司及員工進行誹謗和汙衊,違背新聞客觀真實性原則,在輿論中製造混亂,影響我司正常經營,同時對公司及員工名譽造成極為嚴重的負面影響。”
易安財險同時還表示“針對不實報道,我司保留透過法律手段解決的權利。”
開業4年3年盈利 去年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激增
從業績來看,頂著網際網路保險公司的“光環”,易安財險開業4年已經實現3年盈利,根據其2019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去年該公司淨利潤達298.16萬元。
此前的2016年、2017年,易安財險的淨利潤則約為157萬元、711萬元,但2018年則直接虧損約1.99億元。
此外,易安財險2019年投訴量也激增,根據《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關於2019年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財產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居前的就包括易安財險,達309件,同比增長15350%。同時,2019年,該險企的億元保費投訴量也排名居前,達119.51件/億元。
2019年11月份,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釋出《關於易安財險、廣發銀行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例的通報》中指出,2019年6月至8月,銀保監會受理反映易安財險涉嫌違法違規的網際網路保險消費投訴共266件,佔同期受理網際網路保險投訴量的64.10%。
上述投訴集中反映易安財險的理賠時效問題,共涉及理賠案件270筆。經查,234筆賠案存在理賠核定超期限的問題,具體表現為在消費者提供理賠證明和資料後,易安財險未在30日內對賠案作出核定,違反了《保險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超期核定的234筆賠案平均核定時間55日,其中180筆核定時間在31~60日,42筆核定時間在61~90日,7筆核定時間超過90日,5筆至調查時仍未作出核定。
記者 潘亦純 編輯 孫勇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