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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IPO企業深圳民爆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民爆光電”)的看點頗多。
比如,民爆光電曾有創業板IPO的歷史,此次IPO屬於第二次衝擊創業板;民爆光電2021年計算股份支付費時採用的公允價值,與兩次IPO目標相比似乎成了一片估值窪地。
來源:公司官網
二衝IPO
粗看民爆光電的名字,可能有人會聯想到民用爆破一類,實際上,民爆光電主要從事LED照明產品的研發、設計、製造、銷售及服務。
從股權結構來看,自民爆光電成立以來,謝祖華一直作為民爆光電的實控人經營和管理民爆光電,其目前直接持有民爆光電49.59%的股份,透過立勤投資、睿贛合夥、立鴻合夥分別間接控制民爆光電37.07%、4.44%和4.44%的股權,因此謝祖華合計控制民爆光電95.54%的股權,處於絕對控股地位。
深交所官網顯示,民爆光電曾於2020年7月開啟創業板IPO征程,之後於2021年9月終止。這一時期,民爆光電最新申報稿為2021年9月披露。民爆光電在該申報稿中表示,報告期內,即2018年至2020年,經自查僅2019年9月、2020年1月、2020年12月存在勞務派遣人數超過公司及子公司用工總量10%的情形,該情形發生後,公司已採取整改措施,將勞務派造用工人數降低至用工總量10%以下。
第一次IPO程序,資料來源:深交所
有意思的是,民爆光電2022年5月開啟第二次IPO征程,其深交所問詢回覆函顯示,民爆光電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勞務派遣人數佔用工總量的比例均超過10%,分別為23.43%、21.89%、17.35%、18.9%、14.68%、11.97%、12.98%、15.82%、18.17%、16.33%、15.3%。特別是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民爆光電彼時處於第一次創業板IPO階段,但勞務派遣比例一度達到23.43%,且均超10%。儘管不屬於彼時的報告期,但對此情況,民爆光電2021年9月公佈的申報稿均未提及。
勞務派遣摘要,資料來源:深交所問詢回覆函
值得一提的是,國家人社部官網顯示,《勞務派遣暫行規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要求,用工單位在規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10%的,應當制定調整用工方案,於2016年3月1日前降至規定比例。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建新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勞務派遣只能適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但很多企業為了節省成本,常規性工作崗位也採用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這實質上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不利於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估值窪地?
在此背景下,民爆光電的業績卻並不“好看”。2019年至2021年,民爆光電雖然營業收入總體呈增長趨勢,分別為10.82億元、10.59億元、14.97億元,但其歸母淨利潤分別為2.02億元、1.77億元、1.7億元,持續下降。
民爆光電在2022年8月公佈的申報稿中表示,基於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況和市場環境,經公司初步測算,公司2022年全年營業收入約為13.5億元至14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6.49%至9.83%,扣非後歸母淨利潤預計為1.66億元至1.73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5.92%至10.39%。
關於略有增長的原因,看起來似乎有外部因素影響。民爆光電在該申報稿中表示,主要原因有三個,一是由於前期周金梅、黃丹轉回股權對應的股份支付費用加速行權,公司2022年分攤的股份支付減少;二是2022年美元兌人民幣匯率上漲使得公司匯兌收益增加;三是資產減值損失和信用減值損失減少。
另外,談起股份支付,民爆光電2021年實施的新增員工股權激勵,認定的公允價值是參考2019年10月深創投、紅土智慧等新股東增資時的估值17.79億元確定。對此,民爆光電在申報稿中表示,2019年10月外部投資者入股後,公司2020年和2021年的經營業績相較2019年並未發生明顯增長,且略有下降,經營環境也並未發生重大變化。因此,2021年10月公司員工入股,公司估值水平與2019年外部投資者入股時的水平相比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估值情況摘要,資料來源:深交所問詢回覆函
上面解釋看起來似乎挺有道理,不過,如果對比一下就會發現問題。
民爆光電2021年9月公佈的申報稿中,其募投專案的募集資金投入為12.04億元,發行不超過2617萬股,佔發行後總股份的25%。以此計算,民爆光電達到該目標的估值約為48.17億元。考慮稀釋作用,比2021年10月計算股份支付採用的公允價值多出了103.08%。
另外,民爆光電2022年的預計業績增長並不明顯,且營業收入還有所下滑,但民爆光電此次2022年5月開啟的創業板IPO,其募投專案的募集資金投入為11.02億元,發行不超過2617萬股,佔發行後總股份的25%。以此計算,民爆光電達到該目標的估值約為44.07億元。考慮稀釋作用,相較2021年10月計算股份支付採用的公允價值增值了85.79%。
那麼,民爆光電2021年10月採用的公允價值為何遠低於前後擬IPO的估值目標?民爆光電能否在業績增長較慢的情況下,實現估值猛增?如果能實現,民爆光電2021年10月採用的公允價值又是否公允?
需要指出的是,違法違規方面,民爆光電2020年11月因申報貨物核定規格與申報情況不符,其被海關罰款1000元。民爆光電2019年至2021年因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而被有關部門罰款的事例共有5起。
END
記者 鄒煦晨
版式 褚念穎
編輯 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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