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嚴明會 9月28日訊息,據中新經緯
9月27日晚間,公牛集團釋出公告稱,於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違反反壟斷法被處2020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3%的罰款,計2.9481億元。
公告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構成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處2020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98.27億元3%的罰款,計2.9481億元。
據樂居財經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悉,公牛集團成立於2008年,總部位於浙江省寧波市,2020年在上海主機板上市交易,所屬證監會行業為電器機械和和器材製造業,主營業務為電連線產品、智慧電工照明產品、數碼配件。
公牛集團今日收跌0.85%,報162.60元,總市值977.57億元。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