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新聞線上》2021年2月24日報道,歐盟理事會2月22日宣佈,鑑於多米尼克在稅收合作方面僅得到全球論壇的部分合規評價,歐盟理事會決定將多米尼克列為在稅收方面不合作的司法管轄區名單(避稅黑名單)。
歐盟理事會發布的新聞稿稱,如果一個司法管轄區沒有就稅收治理問題與歐盟進行建設性對話,或未能履行承諾實施必要的改革,以遵守一套客觀的稅收良治標準,就將被列入避稅黑名單。這些標準涉及稅收透明度和公平,以及為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而制定的國際標準的實施等問題。
該名單的變化考慮了經合組織全球透明度和資訊交流論壇(全球論壇)(OECD Global Forum for Transparency an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最近釋出的關於應要求交換資訊的評級。為制定這份名單,歐盟要求各司法管轄區至少在很大程度上符合透明度和資訊交換請求的國際標準。
今年被歐盟理事會列入黑名單的國家和地區還包括美屬薩摩亞、安圭拉、斐濟、關島、帛琉、巴拿馬、薩摩亞、塞席爾、千里達及托巴哥、美屬維爾京群島和萬那杜等。
加勒比地區的巴貝多於2020年10月因只有部分符合評級而被列入黑名單,全球論壇本次補充審查後將其從黑名單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