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歆
單向流動的時間,其實充滿了韌性。以三個月為例,時間很短,只夠四季中的一個季節完成展示;但時間也很長,能夠容納很多支援國計民生的金融政策從部署到出臺,乃至推進實施。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的“時間表”,未來三個月(也就是6月底之前)將是金融政策的密集出臺期。筆者注意到,擬出臺的金融政策的維度十分豐富,且核心均在於“可持續發展”。
例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的“引導銀行擴大信用貸款、持續增加首貸戶,推廣隨借隨還貸款,使資金更多流向科技創新、綠色發展,更多流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受疫情持續影響行業企業給予定向支援”,對於市場主體,尤其是符合產業導向的中小型市場主體的精確支援十分明確。我國實有各類市場主體超過1.2億戶,其中個體工商戶超過8300萬戶,正是這些市場主體連通生產與消費,連通經營與就業,連通需求與研發,是中國經濟的“基本盤”。金融支援的最大效用是發揮撬動力、帶動力,引導生產要素配合市場主體的可持續發展訴求有序流動。
而“延長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完善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繼續多渠道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強化公司治理”則均是讓金融對於實體經濟的服務更可持續,在化解金融機構的風險中,降低金融機構對於業務和服務推進的後顧之憂,從而真正將金融政策支援傳導至市場主體。
人民銀行負責牽頭出臺的“實施金融支援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設立碳減排支援工具”則從更高的格局出發,透過金融對於綠色低碳發展的直接支援、間接引導,謀求中國經濟進一步的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筆者認為,“可持續發展”貫穿主線,體現了金融政策、金融服務的“溫度”“精度”“高度”和“厚度”。而三個月的“時限設定”,則是讓金融服務的“時度效”找到最佳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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