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實習記者 高萍 )訊, 近日,隨著寧波通商銀行成功發行首單轉股型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永續債),一種新型資本補充工具正式落地,銀行資本補充的“工具箱”亦進一步擴容。
實際上,近期銀行透過多種工具補充資本的動作不斷,定增、可轉債、配股、地方政府專項金融債等多種工具齊登場。分析人士認為,國內中小銀行為數眾多,疫情背景下,今年補充資本的壓力仍較大,大型銀行也面臨監管要求的提升,各家銀行情況各異,預計將根據自身特點選擇多樣化的資本補充工具。
資本補充“工具箱”擴容
早在2019年,銀行業首單永續債正式面世時,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即表示,會進一步最佳化條款設計,完善資本補充債券觸發條件和損失吸收機制,探索發行轉股條款的永續債和二級資本債。時隔兩年,銀行資本補充的“工具箱”終於迎來了新成員。
與此次全新的轉股型永續債不同,此前商業銀行發行的永續債均為“減記型”。轉股型資本債券是一種含權的資本補充工具,與此前發行的減記型資本債券相比,當風險事件觸發時,減記型資本債券將直接減記,轉股型資本債券可轉為股權並參與發行人剩餘資產分配。
央行表示,從國際實踐看,轉股型資本債券具有轉股的保護功能,有利於加強投資者保護。中國銀行研究院高階研究員熊啟躍亦表示,相對而言,轉股型永續債因具有轉股的保護功能,對投資者更友好。不過,他表示,這能否反映在國內銀行業永續債的定價上,則有待觀察。
工具多樣 銀行資本補充動作不斷
事實上,銀行擁有的資本補充工具十分多樣。
興業研究近期釋出的策略報告指出,2020年,在核心資本方面,上市城、農商行透過 IPO、可轉債、定增、配股等多種方式補充,當年完成資金募集575億;其他一級資本方面,優先股全年沒有發行,永續債上量、擴面,全面開花,從無到有,從試點到推廣,全年發行接近6500億,餘額超過1.2萬億;二級資本方面,二級資本債發行同樣超過6000億,仍是目前廣大中小銀行補充資本最為便捷的渠道之一。
進入2021年,銀行亦有頻繁的資本補充計劃。1月8日,郵儲銀行則公告募資不超300億元定增獲核准;1月21日,上海銀行披露了擬發行200億元可轉債的方案;1月22日,寧波銀行公佈配股方案,擬募資不超過120億元,用於補充公司核心一級資本,成為繼江蘇銀行之後又一家公佈配股計劃的銀行。而自2020年12月起,多地已完成地方金融專項債的發行,為多家中小銀行補充資本。
對於銀行選擇何種補充資本的方式,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稱,一般來說,一項資本補充工具是否受歡迎,合理定價和流動性是重要基礎。國內中小銀行眾多,整體補充資本壓力大,各家銀行情況各異,預計接下來中小銀行將根據自身特點選擇多樣化的資本工具。
不同的資本補充工具亦各有優劣。就配股而言,熊啟躍表示,配股對於股價較高的銀行是補充核心一級資本的一個措施。一般只有股價表現較好時才會配股。配股對上市公司增資配股的總額有上限要求,一般不能超過股本的30%。
但上市銀行並不經常使用配股,周茂華表示,這較大程度是由於配股後需要除權。由於擔心未來股價走勢,可能出現部分股東參與不積極導致融資失敗,或出現部分股東在配股前就拋售股票的情況。“配股預計不會大規模展開,大幅度破淨的銀行很難配股。”熊啟躍直言。
今年資本補充壓力仍大
補充資本金被業內看作是今年銀行的重要大事。2021年,銀行業仍將面臨一定的資本、撥備和流動性補充的壓力。
興業研究在1月8日的研報中指出,展望2021年,補充資本金仍然極為迫切,核心一級資本將是最主要看點:上市銀行將各自突圍,多措並舉;非上市銀行關注中小銀行專項債的複製推廣進展;固定收益型工具(永續債、二級資本債)關注新品種(轉股型工具)落地情況,及發行端市場化的進展。
王一峰表示,2020年以來,受疫情和宏觀經濟下行、監管部門推進金融機構普惠讓利,以及加大撥備計提力度夯實風險抵禦能力等因素影響,商業銀行利潤增長明顯放緩,資本充足率整體下滑。
王一峰亦認為,2021年中小銀行資本或面臨系統性壓力,資本補充壓力突出,特別是對於部分上市股份制銀行而言,疫情對資產質量產生了一定影響,不良核銷和處置力度加大,加之監管部門推動普惠性讓利,造成部分股份制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下滑明顯。
熊啟躍也直言,無論是從撥備計提還是監管新規上等方面來看,今年銀行資本補充壓力應該也不小。此前監管部門出臺了《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後續也會制定相關辦法對附加資本提出監管要求,部分入選銀行資本壓力將加大。
在對於寧波銀行近日擬配股的解讀中,浙商證券銀行研究團隊認為,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要求將落地,如寧波銀行被納入系統重要性銀行中,資本監管標準將提升。配股如順利實施也將有效緩解新規造成的資本壓力,支撐未來規模增長。
業內人士預計,監管部門將繼續以各項政策支援推動各型別銀行資本補充,同時提前做好不良處置,為可能的不良上升做好準備。
此前央行在《2020年金融穩定報告》中則指出,未來將繼續有序處置重點機構風險。其中第一項便是“支援中小金融機構多渠道補充資本、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增強金融機構穩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