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V觀財報|威帝股份副總經理吳鵬程違規減持被責令改正

由 卯秀珍 釋出於 財經

  中新經緯12月29日電 29日盤後,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威帝股份”)釋出公告稱,高階管理人員吳鵬程收到黑龍江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來源:威帝股份公告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經查,2023年7月15日,威帝股份披露半年度業績預告。吳鵬程作為公司副總經理,於2023年7月7日減持公司股份235800股,成交金額109.87萬元,減持時間處於公司半年度業績預告公告前十日內。吳鵬程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證監會公告〔2022〕19號)第十二條第(二)項,以及《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以下簡稱《減持規定》)第三條的規定。

  根據《減持規定》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黑龍江證監局決定對吳鵬程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吳鵬程應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切實規範減持上市公司股份行為,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黑龍江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威帝股份對此表示,吳鵬程已深刻認識到上述違規事項的嚴重性,以及對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並就本次違規行為再次向公司董事會及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吳鵬程將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的學習,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防止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威帝股份稱,公司將以此為戒,要求全體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加強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的學習,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審慎操作、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將繼續嚴格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2022年年報顯示,吳鵬程在1983年至2002年,歷任哈爾濱客車廠研究所技術員、研究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長;2002年至2009年11月,任威帝股份市場部經理、開發部經理、銷售部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2009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威帝股份董事、副總經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威帝股份總經理助理。2021年1月至今,任威帝股份副總經理。

  公開資訊顯示,威帝股份是國內汽車電子控制產品供應商,公司的主要產品包括CAN匯流排控制系統、匯流排控制單元、控制器(ECU控制單元)、雲匯流排車聯網系統、感測器等系列產品。產品主要適用於客車、卡車系列。

  業績方面,威帝股份2023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4497.53萬元,同比增1.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83.69萬元,同比增2.01%。

  二級市場上,12月29日收漲2.13%報5.28元/股,總市值30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