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證券委員會(簡稱“SCB”),監管外匯保證金交易活動,巴哈馬證券委員會SCB成立於1995年,從2008年1月1日起,SCB被任命為金融和公司服務督察員,同時還負責管理2000年“金融和公司服務提供者法”。
機構性質:政府機構
機構職責:有效監督和規範投資基金,證券和資本(153)市場(5698)的活動(7030),保護投資者,同時加強公眾和機構對這些市場完整性的信心。
SCB的任務是就與資本市場及其參與者有關的一切事宜向部長提供諮詢意見;保持對資本市場的監督,確保證券有序,公平和公平的交易;促進向投資大眾和資本市場及時,準確,公平和有效地披露資訊;保護資本市場的完整性,防止金融犯罪,市場失當行為和其他不公正和不正當做法造成的任何濫用行為;促進公眾瞭解資本市場及其參與者以及與投資相關的利益,風險和責任;創造和促進有利於資本市場有序發展的條件;並執行證券法或議會賦予或強加的任何其他職能。
巴哈馬外匯交易商需獲得SI(SecurityInvestment)牌照,SI牌照公司的申請要求如下:(1)最低資本要求
(2)管理人要求:
需要一名執行長或一名高管(需在SCB上登記),合規官(需透過相關考試),反洗錢報告官(需透過相關考試)
(3)申請流程
提交資料:確認信-補足缺少資訊-審查與繳費-批准信
巴哈馬SCB監管外匯保證金業務活動嗎?
答:監管。巴哈馬SCB監管外匯保證金業務,外匯保證金業務屬於差價合約CFDs的一種。
差價合約定義:
(1)一種差價合約;
(2)任何其它因指數或其它標的資產的價格或價值波動而產生盈利或損失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