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 王楚涵)11月24日,記者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銀保監會結合市場準入工作實踐和行業轉型發展實際,對《中國銀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銀保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強化與其他監管政策和指導意見等有效銜接,進一步規範了明確信託公司行政許可准入標準;落實進一步對外開放政策,取消外資金融機構入股信託公司1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強化監管導向,匹配行業發展實際,鼓勵信託公司開展本源業務,引導信託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助推信託業轉型發展。
在最佳化信託公司公司治理機制方面,強化獨立董事監管,提高獨立董事履職的獨立性,明確要求獨立董事在同一家信託公司任職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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