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參加“雙11”,消費者不僅要弄懂比奧數還複雜的滿減、滿贈、紅包、禮券規則,還得把自己練成福爾摩斯,識破其中的套路。這不是消費者應該承擔的責任,也不是放心消費應有的良好環境。對此,平臺經營者首先要承擔主體責任。其次,監管部門也要監測大促期間可能出現的虛假宣傳、虛假促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中消協最近釋出的“雙11”消費提示,著實給剁手黨們潑了一盆冷水。“促銷規則套路複雜”“直播帶貨良莠不齊”等問題層出不窮,最關鍵的是,根據消協組織多年的價格監測和消費者投訴,一些商家的“雙11”促銷價格與平時並無差別,甚至還可能會是全年最貴。
奔著全年最低去的,居然買了個全年最貴?半信半疑中,筆者趕緊翻了翻自己的購物車,居然還真被中消協說中了!購物記錄顯示,某生鮮平臺旗艦店銷售的一款枝純小番茄,平時售價低的時候6盒47.8元,貴的時候59.8元,可“雙11”期間的促銷價竟然高達79.8元!這個比平時貴了快一倍的“促銷價”,可真是扎心。
扎心不只這一回。近幾天,消費者關於“雙11”先漲價後降價、虛假促銷的投訴數不勝數。在此,有必要請商家、平臺和消費者重溫去年“雙11”前夕出臺的《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按照這個規定,47.8元的商品,無論按照什麼促銷規則,都不可能“打折”出一個貴了30多元的售價。這種行為已涉嫌構成價格違法行為,應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價格監管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雙11”是商家歷時多年打造的網購“促銷節”,各種“預售低價”“限時搶購”“爆款秒殺”的宣傳詞,給消費者形成“買到就是賺到”的心理預期。但事實證明,優惠促銷很可能只是營銷口號,不能太當真。對此,中消協提醒消費者不可迷信所謂的“價格優勢”,購買前最好能提前瞭解價格走勢,做到心中有數,除非是長期跟蹤考察的商品,否則千萬不要單純相信低價宣傳而盲目跟風下單。
為了參加“雙11”,消費者不僅要弄懂比奧數還複雜的滿減、滿贈、紅包、禮券規則,還得把自己練成福爾摩斯,識破其中的套路。這不是消費者應該承擔的責任,也不是放心消費應有的良好環境。
“雙11”全年最貴,消費者找誰說理?首先,平臺經營者要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平臺發現商家在統一組織的促銷中出現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採取必要處置措施,儲存有關資訊記錄,依法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並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違法行為。這在法律法規上壓實了平臺監督商家的主體責任。
實踐中,平臺身兼促銷活動發起者、規則制定者和實際受益者,不僅對商家有極強的約束力,還應以技術手段進行價格監測,對高於日常售價的商品予以警示乃至暫停上架,決不能甩給消費者,讓消費者自擔風險。在另一家電商平臺上,部分商品就由系統自動進行價格監測,並給出了“197天最低價”的提示。這種平臺提供的價格監測應當成為促銷期間的標配服務,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其次,監管部門也要運用大資料技術手段,監測大促期間可能出現的虛假宣傳、虛假促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應堅決查處,及時曝光。說實話,現在很多消費者並非真為了便宜個幾塊幾角錢,參加“雙11”無非是湊個熱鬧。但消費者的信任一旦被透支,他們可就要“不買立省100%”了。(佘 穎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