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沒有申請過貸款,徵信報告上卻莫名新增貸款記錄”,首家由網際網路企業發起設立的持牌消金機構小米消費金融,近日引發不少消費者和輿論關注。對於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北京商報記者6月20日向小米消費金融採訪求證,並邀請了多位使用者對小米消費金融旗下貸款產品進行了親測,雖未在徵信報告上無故新增貸款記錄,但貸款過程中的一鍵授權操作,引發爭議。
沒有貸款卻在徵信報告新增記錄
聯合貸惹的禍?
“我從來沒有貸過款,不知道為什麼就上了徵信記錄?”近兩日,一位來自湖南的消費者李華(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近期在中國銀行查到的一份個人徵信報告讓他大跌眼鏡。
他表示,自己並未在小米旗下任何金融App上進行借款,且名下銀行卡也從未有該筆貸款金額轉入,徵信報告卻顯示小米消費金融曾於2021年11月13日發放44425元個人消費貸款,於2024年11月12日到期,截至2022年4月,餘額0。
“這筆貸款至今還顯示在貸款記錄中,這樣其他貸款機構也會感覺我的個人負債比較高,很影響我的個人信貸。”李華直言,對於為何徵信報告會有這樣一項“無中生有”的貸款,他至今百思不得其解,曾多次撥打小米官方客服詢問但無人接聽。
對於李華反映的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向小米消費金融採訪求證,截至發稿未獲得回應。
不過,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李華這一情況並非孤例,例如在黑貓投訴等平臺,還有多位消費者也反映遇到了類似情況,其中就有人講述於6月4日透過中國工商銀行查詢徵信,同樣發現在貸款明細中顯示小米消費金融曾於2022年3月9日向其發放20900元其他個人消費貸款,截至2022年4月,餘額 0。該人士稱多次自查,本人未透過小米消費金融進行借款,且當月所有名下銀行卡流水未發現有此筆金額轉入。
為何未曾貸款卻上了貸款徵信記錄?究竟是何原因導致?雖然小米未對此給出回應,但北京商報記者多方嘗試尋找答案。
一方面,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階分析師蘇筱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未申請貸款卻有相關記錄,可能是消費者點選了某授權按鈕;另外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也指出,消費者可能是在其他平臺申請過,授權的時候一鍵授權了其他消費金融機構,這一商業模式主要體現在助貸或聯合貸模式中。
另一方面,北京商報記者以自身為例親測查看了個人徵信報告,報告僅在查詢記錄中顯示小米消費金融有過貸款審批查詢,並未發現在貸款一欄中有所記錄。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在後續調查中從李華處瞭解到,在進行一系列交涉後,小米消費金融已經給出解決方案。“新增貸款主要因為聯合貸,他們說是給別的貸款平臺做的授信額度,要撤銷這個貸款記錄只要把賬號登出就行了,我給他們發個郵件,他們直接幫我操作。”不過,對於何時註冊的這一貸款賬戶,李華依然表示並不知情。
貸款申請過程一鍵授權惹爭議
誰在獲取授權
除了前述李華反映的聯合貸問題外,北京商報記者親測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費解操作。
例如,北京商報記者在天星金融申請貸款時,頁面明確顯示貸款機構為小米消費金融,但貸款申請過程中,卻需一鍵授權至小米消費金融合作金融機構,其中包括中銀消費金融個人資訊、徵信授權書,華夏銀行綜合授權書、中郵消費金融客戶知情確認書、小米消費金融徵信授權書以及個人電子簽名簽署授權書。以中銀消費金融個人徵信資訊查詢及使用授權書為例,其中提到該授權用途主要為稽核貸款申請以及對已發放個人信貸進行貸款風險管理等。
緊接著,北京商報記者在點選同意一攬子協議完成資訊稽核後,頁面再次提示由小米消費金融提供本次借款服務。記者需要進一步點選同意小米消金委託扣款授權書以及小米消金個人消費性借款協議。從協議來看,記者此次貸款年化利率為21.6%。
為避免偶然性,北京商報記者另外還邀請了多位使用者進行實測,但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即已告知貸款機構為小米消費金融,但在貸款過程中碰到了一鍵授權操作,獲取授權的機構包括光大銀行、蘇銀消費金融等,貸款年化利率分別為18%、23.976%。
既然頁面已告知由小米消費金融貸款,且最終稽核貸款機構同樣為該機構,那貸款過程中將使用者貸款資訊一鍵授權至合作機構主要為何?此舉設定是否合理?對於這一操作,北京商報記者向小米消費金融採訪,但未獲得回應。
不過,北京商報記者從小米消費金融前述合作機構處瞭解到,這一貸款授權主要是出於聯合貸操作考慮,一般出資比例按照70%和30%分配。
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貸款申請過程中的一鍵授權,往往會發生在一些助貸或聯合貸平臺的協議中,因為最終的貸款機構是哪家可能具有不確定性,但此類做法容易形成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
正如今年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警惕過度借貸營銷誘導的風險提示就明確提醒,一些金融機構、網際網路平臺在開展相關業務或合作業務時,對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不到位,比如以默認同意、概括授權等方式獲取授權,侵害消費者個人資訊保安權。“因此,在具體個人資訊授權過程中,需要以合規為前提,比如明確提醒,細化授權內容,或者進行單獨授權等,給予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於百程說道。
“另據《資訊保安技術個人資訊保安規範》,個人資訊控制者開展個人資訊處理活動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一鍵授權多家機構徵信授權書屬於資訊收集過度,屬於不合理不合規操作。”李亞直言道。
業內認為,當前對信貸資金來源監管穿透是大方向,不少網際網路巨頭已在整改過程中落實品牌隔離,透過資金來源區分自營、聯合貸和助貸業務,明確信貸權責。
“正常來說,應該是該筆業務需要哪家金融機構出資放款,再授權給哪家機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高階研究員金天說道。
連續兩年盈利
激烈競爭下如何突圍
小米消費金融於2020年5月底開業,註冊資本15億元,是首家由網際網路企業發起設立的消費金融公司。根據其官方披露,小米消費金融的願景是做一家科技驅動型的消費金融公司,旗下包括大額消費貸款產品星享貸、小額線上消費貸款產品隨星借,以及購物分期產品星易購,對應年化利率均在24%以內。
另據披露,小米消費金融也是目前少有的開業後連續兩年盈利的消費金融公司,截至2021年末,公司總資產63.16億元,淨資產15.05億元,實現淨利潤368萬元。
不過,置身持牌消金行業來看,小米消費金融年度業績並不佔優。
近一年來,在減費讓利金融支援實體經濟的背景下,監管對於借貸市場也做出了諸多規範和要求,推動貸款利率的下行。金天指出,可以看到各家機構定價上,除了由其客群選擇策略決定外,還受到資金成本、獲客成本、風險定價能力等因素制約,如果其成本端比較剛性,那麼在客戶端的定價就難以壓降,這在同業普遍降息的市場環境下,可能客觀上造成其目標客群趨於次級、資產質量有所滑坡的問題,這需要小米消費金融提前做好應對預案。
蘇筱芮則指出,從行業整體來看,小米消費金融並非老牌消金選手,在消費金融行業馬太效應日益加劇的當下,多家消費金融公司採取客群上浮戰略,對優質客戶的爭奪愈發激烈,在此背景下,後來者躋身頭部的難度較大。
對於後續發展策略,北京商報記者同樣向小米消費金融採訪,但未獲得回應。蘇筱芮建議,後續展業上機構還需多方加強,例如在個人徵信方面,需要遵循監管關於“斷直連”的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需要認真傾聽消費者反饋的相關問題,建立健全客戶溝通機制,不斷提升客戶服務及體驗水平。
北京商報金融調查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