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款名為“滬惠保”的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火了!在115元統一定價的吸引下,上線24小時,參保人數就超過150萬。與傳統商業保險相比,“滬惠保”在定價上差別明顯,該款產品之所以能夠實現精準定價,得益於市醫保局和大資料中心等提供的資料支援。
對於資料的熱議從沒斷過。就在不久前市政協舉行的一場座談會上,多位企業界代表直言:為了更好服務客戶和社會,迫切需要在政府的幫助下獲取更多資料,由政府搭建平臺,企業提供解決方案,共同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
與此同時,關於資料安全和使用邊界的討論也層出不窮,究竟哪些資料可以開放?哪些不能?資料的使用應該遵循哪些原則?諸多問題引起了政協委員們的熱議。
加快資料有序開放
資料,被稱為21世紀的“石油”,其最大的特點之一是增值性。換言之,資料可以在不同的使用者手中創造不同的價值。例如,交通資料可以幫助市民節省通勤時間,醫療資料有助於提升看病效率,地理資料可以增強城市的抗災害能力。
作為最大公共資料資源擁有主體的政府,有責任和義務透過開放資料資源,推動社會對政府資料進行社會化增值。截至目前,上海市公共資料開放平臺已開放51個數據部門,100個數據開放機構,涉及4.4萬個資料項、9.8億條資料。
對於承接資料的企業來說,這將有助於其開發更多新的應用場景,提升服務的水平和管理的精細化水平,從而助推全社會的數字化轉型。
不久前,市政協舉行的一場外資企業座談會上,麥肯錫全球資深董事合夥人華強森指出,在對全球60座城市研究後發現,數字轉型帶來的新技術可以在垃圾處理、減少能耗、避免交通事故、減少就醫時間等方面改善20%至30%。以出行為例,透過綜合使用智慧系統設計的城市交通燈體系、公交路線、地鐵路線以及停車系統等,市民的出行時間可以減少15%至20%。
在上海,近幾年各部門的資料共享取得了一定突破,但也有政協委員認為,上海在資料開放的廣度和深度仍有不足,存在資訊孤島問題。市政協委員朱雲直言,有的部門資訊僅定向定點開放,更不會輕易向社會企業開放,這對企業利用大資料為社會提供服務產生了制約。
以普惠型醫療保險為例,過去,大病、重病、手術患者以及老年群體往往被排斥在各類健康險、醫療險門外,而普惠型醫療年繳費低、不分年齡大小等特點,有助於減少因病返貧等現象,一度被視為這些群體的福音。然而,民建上海市委在一份提案中指出,保險公司在承保和理賠階段都已獲得保險客戶的授權開展健康和理賠調查,但國內主要採取健康問卷的形式,這導致保險公司難以獲得全部的健康和理賠資訊,進一步提高了保險成本。
對此,有委員建議,可由政府部門牽頭,廣泛徵詢行業專家、保險企業等不同方面的意見,就資料使用的目的、範圍以及具體實施方法形成明確規定,在充分保障客戶隱私和資料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進健康醫療大資料有序向保險行業開放。
除了資料開放的力度,開放資料的型別同樣值得關注。有委員直言,能夠真正實現共享和再利用目的的資料資源並不多,究其原因,各政府部門所運用的主要是資訊資源,而標準化、可機讀、可分析利用的原始資料則很少能夠共享或開放。
高富平委員建議,在資料要素供給意義上定位開放資料,也就是說,政府作為資料控制者向社會提供具備原始性、可機器讀取、可供社會化利用的資料集。
釐清資料流通邊界
資料的開放是應用的基礎,但對於承接資料的企業來說,在對海量資料進行分析時,仍會面臨“不知邊界在哪”的尷尬。
今年4月初,在市政協舉行的城市數字化轉型企業座談會上,一位來自航空公司的企業負責人指出,航空業已成為重要的數字化展現場景,從航班執行、收益管理,再到旅客服務,已基本實現數字化,高效運作的背後,人臉識別、驗證通行等技術已成為重要的發展趨勢。
但這位負責人同時坦言,目前,對於旅客人臉資料的採集,其隱私資料的安全性、可靠性等問題仍需要政府部門加快建設標準體系,由企業單方面推進難度較大。“釐清資料流通應用的邊界,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在資料安全保護方面,2019年公佈的《上海市公共資料開放暫行辦法》第六條明確規定:市、區人民政府及各相關部門在公共資料開放過程中,應當落實資料安全管理要求,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防止公共資料被非法獲取或者不當利用。
對此,有委員認為,《辦法》在實際應用層面仍面臨某些障礙,例如,沒有對開放資料負面詳細清單、不同型別資料的脫敏方式、脫敏後資料的開放方式、資料利用主體如何對有條件開放的公共資料的訪問、呼叫和利用等情況進行記錄等問題缺乏明確可操作的要求。這也是導致企業陷入“尷尬”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資料使用邊界的問題上,國際上已經有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朱國建和楊勁松委員介紹說,目前紐約、新加坡、首爾等13個全球城市已將資料所有權歸屬為資料開放單位,並有專門的大資料安全法,對資料安全措施做出明確規定。
例如,《紐約個人資訊保安法》在定義個人資訊範疇的基礎上要求,限制物理訪問包含個人資訊的記錄,對無線傳輸的所有個人資訊進行加密。除個人資訊外,首爾還出臺《地理空間資訊保安規則》,將地理空間分為“私人”“限制公開”和“公開”三個類別,並對如何管理、公開和利用這三類地理資訊做出明確規定。
針對國際經驗研究顯示,紐約、芝加哥、多倫多、首爾、倫敦等全球城市的資料開放平臺都有完整的隱私政策,內容包括收集使用者的哪些資訊,如何使用使用者資訊,如何委託處理、共享、轉讓、公開披露使用者資訊等。
以紐約的隱私政策為例,其內容包含政府收集了哪些資訊、資訊收集的目的、安全和監控措施、臨時檔案、網路漏洞以及醫療保健資訊的處理方式等。首爾則詳細列出了保障使用者隱私安全的技術、行政和物理措施。倫敦立法規定,隱私政策內容包括政府收集什麼資訊、存放在哪裡、用來做什麼、如何更新、誰有權訪問這些資訊等。
朱國建和楊勁松委員建議,儘快完善相關隱私政策,賦予資料開放單位控制權,同時探索利用隱私計算技術,在看不到原始資料的情況下,計算已加密的開放資料,出售資料計算結果給無法申請到有條件開放資料的企業和個人。這樣可以在資料被使用的整個生命週期內保證不被洩露,同時實現資料價值,節約政府成本。
最佳化資料資產管理
在“新基建”蓬勃發展的背景下,資料已不單單是一串數字。去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釋出《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將資料視為五大生產要素之一。這意味著,作為一種資產的資料,可以在市場經濟中進行流通和交易,從而實現資料資源的最優配置和利用。
目前,我國已經成立的資料交易中心和交易平臺有20多家,其中長三角地區就有上海大資料交易中心、浙江大資料交易中心、江蘇大資料交易平臺和安徽大資料交易平臺4家。但是,由於資料要素市場的建設並不充分,資料流通仍存在不暢通的情況。封亞培等多位政協委員調研後發現,在長三角,不同的大資料交易平臺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各成一體,資料標準不統一,“資料孤島”較為突出。
在初步調研中,委員們發現,目前長三角地區三省一市大資料中心的業務範圍主要是政務雲基礎設施服務、大資料資源平臺、資料運營服務、政務外網網路建設運營等方面。這四個大資料交易平臺之間資料既沒有進行交易,也沒有實現共享共用。就資料質量而言,目前長三角地區資料資源還存在著企業、行業、部門與地域之間的壁壘,各個部門、行業和地域採用的資料技術、平臺與標準還沒有完全統一,資料相互割裂的現象廣泛存在。從交易狀況來看,長三角地區的資料交易還處於初級探索階段,四個大資料交易平臺仍以“粗放式”為主,資料交易的標準合理性與權威性不足,資料交易的附加值不高。
委員們建議,可建立長三角地區大資料交易標準體系,這是實現大資料深度應用和支撐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必然結果。面對當前資料供求矛盾突出,四地應該聯手合作,強化交易規則的研究與制定。
在高富平看來,推進資料要素市場建設中,需要建立資料流通市場,藉助自由公開競價機制,發現數據需求,形成公允的價值。但他也指出,並非所有的資料都適合公開市場交易,因而行業資料共享、組織之間資料交換或分享、資料開放平臺的資料分享亦是資料要素市場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資產管理方面,致公黨上海市委在一份提案中指出,探索建立資料資產第三方運營模式。可借鑑國外資料委託運營、資料信託等實踐經驗,在交通、環境等領域進行探索試點。同時,探索企業有序參與商業資料開放的機制,加速實現政企資料融合,產生新的高質量資料要素資源,支撐經濟數字化轉型。
欄目主編:張駿 文字編輯:顧傑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攝 圖片編輯:邵競
來源:作者:顧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