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了!微信洩露內幕資訊,這家上市公司時任會計被罰
證監會網站9月14日訊息,證監會更新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時任熱景生物財務部費用會計方春曉洩露內幕資訊及方和旭內幕交易“熱景生物”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決定對方和旭沒收違法所得872010.52元,並處以872010.52元罰款;對方春曉處以50萬元罰款。
證監會同日更新披露的另一則行政處罰書顯示,證監會對時任熱景生物監事、研發部經理韓偉短線交易“熱景生物”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決定對韓偉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透過微信通話傳遞內幕資訊
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了內幕資訊的形成與公開過程。
2020年10月開始,熱景生物業績大幅增加。2020年12月12日,熱景生物財務總監石某沾口頭要求財務經理呂某東估算公司2020年全年營業收入和淨利潤,並於同日將該情況向他口頭彙報。2020年12月14日,在財務部門的晨會上,石某沾向財務部門人員通報公司2020年營業收入金額約為5億元、淨利潤約1億元的情況。參加會議的財務人員包括方春曉和邢某軍等。
2020年12月14日,熱景生物聘請的年度報告審計機構的審計人員到熱景生物進行2020年度審計預審,在財務部辦公室與呂某東溝通了公司2020年業績等情況。2021年1月11日晚間,熱景生物釋出《2020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預計2020年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10732萬元左右,同比增加216%左右。
熱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增事項的形成及公開過程方面,熱景生物2021年1月主要收入還是來自醫用試劑的海外銷售,但海外收入已經有所下降,2月份的海外銷售收入進一步減少。2021年3月4日,在財務部門的晨會上,石某沾提到公司取得了德國的一個資質認證,目前有意向的銷售訂單約有20億元,方春曉參會。2021年3月2日至4月7日,熱景生物陸續收到銷售訂單並組織擴大生產。
2021年4月8日下午,財務部邢某軍和北京市大興區稅務局第二稅務所專管員聯絡,專管員要求熱景生物母公司報送2021年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數額。邢某軍將與稅務專管員的微信聊天記錄和確定7000萬企業所得稅的相關情況發在了“熱景財務群”,方春曉是該群的群成員。
2021年4月12日晚間,熱景生物釋出《2021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的自願性披露公告》,預計2021年第一季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56000萬元到6600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增加55948.73萬元到65948.73萬元。
熱景生物2020年年度業績預增事項不晚於2020年12月12日形成,於2021年1月11日晚間公開,方春曉是內幕資訊知情人,其不晚於2020年12月14日知悉。熱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增事項不晚於2021年4月8日形成,於2021年4月12日晚間公開,方春曉是內幕資訊知情人,其不晚於2021年4月8日知悉。
方春曉洩露內幕資訊、方和旭內幕交易“熱景生物”方面,2020年12月14日,方春曉在熱景生物財務部門晨會上知悉熱景生物2020年營業收入預計5億元左右,淨利潤1億元左右;當日晚間,其透過微信通話將相關內幕資訊告知了方和旭。其後,方和旭和方春曉亦有頻繁微信聯絡。
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方和旭和方春曉頻繁微信聯絡,交流內容包括熱景生物經營業績情況、熱景生物2020年業績預告時間安排、計劃如何買入“熱景生物”等。
2020年12月21日,方和旭首次買入“熱景生物”,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1日,方和旭合計買入“熱景生物”1.9萬股,金額757416.70元;期間,方和旭就買入“熱景生物”亦和方春曉有溝通交流。2021年1月11日晚間,熱景生物釋出2020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2021年1月12日,方和旭將1.9萬股“熱景生物”全部賣出,賣出金額853797.95元,實際獲利95011.86元。
方春曉第二次洩露內幕資訊、方和旭第二次內幕交易“熱景生物”情況時,方和旭在2021年3月8日至4月1日交易“熱景生物”前後和方春曉有頻繁微信聯絡,聯絡內容包括熱景生物銷售訂單、產能、產品出庫、財務指標、階段性業績等。方春曉2021年4月8日知悉熱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12億元左右。
2021年4月9日和4月10日晚,方春曉透過微信通話將相關內幕資訊告知了方和旭。方和旭2021年4月12日開盤半小時內買入“熱景生物”6000股,金額320514.40元;2021年4月27日,方和旭將其持有“熱景生物”全部賣出;其中,2021年4月12日買入的6000股“熱景生物”對應的賣出金額1099066.39元,實際獲利776998.66元。
申辯稱“參考股吧裡的資訊”
方和旭和方春曉在其申辯材料及聽證過程中提出申辯意見。
方春曉未將熱景生物2020年年度業績預增事項這一內幕資訊洩露給方和旭。方和旭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間買入“熱景生物”1.9萬股不構成內幕交易,方和旭在買入“熱景生物”前不知悉熱景生物2020年實際業績,其買入“熱景生物”主要是因為股價非常低並參考股吧裡的資訊。
方春曉未在2021年4月9日將熱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和淨利潤情況告知方和旭。此外,不能將方和旭2021年4月12日買入“熱景生物”6000股全部認定為內幕交易。首先,方和旭在此前交易過“熱景生物”,4月12日的買入只是加倉;其次,即使方春曉不告知方和旭熱景生物2021年一季度的利潤資料,方和旭4月12日也會買入,只是會少買一些。本案量罰過重,方和旭和方春曉請求從輕處罰。
證監會對方和旭和方春曉的意見不予採納。
時任監事短線交易被罰
此外,證監會對韓偉短線交易“熱景生物”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決定對韓偉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韓偉是熱景生物時任監事,殷某是韓偉之妻。涉案期間,韓偉控制使用殷某證券賬戶交易“熱景生物”,2021年3月12日至4月16日合計買入1.8萬股,金額90.61萬元;2021年4月20日賣出3000股,金額42.95萬元。
韓偉在其申辯材料中提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申辯人積極主動配合調查;申辯人儀器研發出身,對證券法律法規相對陌生,已經加強學習,申辯人在擔任熱景生物監事期間勤勉盡責,涉案違法行為較為輕微,且是初犯;申辯人的投資行為均基於價值投資體系,持股週期較長,涉案賣出行為確實是因為有明確資金支出需要,並無主觀故意,若申辯人知悉相關規定,絕不會賣出“熱景生物”;申辯人收入不高,但已經準備積極配合罰款繳納。綜上,請求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
證監會對韓偉的意見不予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