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接棒試水注冊制 存量與增量同步改革拷問平衡術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方案出爐後的首個交易日,A股市場經歷了一場“V型反轉”。

4月28日早盤,三大指數集體下殺,創業板指及深成指盤中一度跌逾2%,之後又展開V字反彈。

截至收盤,滬指跌0.19%,報收2810點;深成指漲0.47%,報收10501點;創業板指漲0.60%,報收2030點。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透過《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

當晚,證監會就創業板改革相關的四項部門規章公開徵求意見,深交所同步就八項業務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這也意味著,註冊制初步在科創板試點成功後,正式推向深市,滬深兩市同時實施註冊制改革。

這次創業板改革總體借鑑了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核心制度安排,以資訊披露為核心、精簡最佳化發行條件、增加制度包容性、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亦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放寬創業板股票漲跌幅至20%。

與科創板不同的是,創業板將同步推進增量與存量市場改革。

經歷10餘年發展,創業板如今已有800多家存量上市公司,以及數千萬存量投資者。在這次改革中,如何平衡存量與增量之間的關係,既是重點也是難點。

4月28日,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創業板不同於科創板,是存量與增量改革同步推進,對於主機板實施註冊制借鑑意義更大,因此,未來創業板將會接棒科創板,成為我國註冊制改革的主戰場,對於存量與增量同步推進改革面臨的競爭難題,建議在上市公司門檻、退市制度、資訊披露以及併購重組制度等方面借鑑科創板的經驗,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上市門檻,創業板可以根據企業實際需求進一步創新。因此,在政策暖風下,非負面清單的企業將具備創業板上市的機會。從這個角度來看,創業板將會和科創板一樣成為新興產業企業上市的主要場所,也會成為整個市場的領頭羊。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大幕已經拉開,根據科創板落地時間表,創業板註冊制最快將會在2020年年底實施,首批上市公司也將在2021年年初誕生。”潘向東對時代週報記者說。

註冊制新樣本

在制度安排方面,此次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與科創板大體一致。從發行條件來看,允許虧損企業上市是創業板改革的一大亮點。

創業板改革取消了“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規定申請首發上市應當滿足以下四方面的基本條件:一是組織機構健全,持續經營滿3年;二是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內控制度健全有效;三是業務完整並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四是生產經營合法合規,相關主體不存在《註冊管理辦法》規定的違法違規記錄。

創業板綜合考慮企業預計市值、收入、淨利潤等因素,制定多元化上市條件,以支援不同成長階段和不同型別的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

一是適當完善盈利上市標準,要求“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

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

三是支援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

四是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標準。

相比科創板的橫空出世,創業板目前在公司和投資者方面已經有著一定量的積累。這也決定了創業板的增量改革與存量改革將同步推進,成為註冊制改革的一個新樣本。

4月28日,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這次改革的核心是註冊制在存量市場的試水,如果順利,會繼續推進到全市場,可以說是中國資本市場全面改革的關鍵環節。其難點也在於要考慮對既有近千家上市公司和幾千萬投資者的影響,而不是簡單的新開一個板塊。

證監會表示,為做好工作銜接,自主要制度規則徵求意見之日起,證監會不再受理創業板IPO申請。主要制度規則實施時,深交所開始受理新的創業板IPO申請,證監會將與深交所切實做好在審企業稽核工作銜接安排。創業板再融資、併購重組涉及證券公開發行的,與IPO同步實施註冊制。

深交所表示,將根據創業板市場特點和執行實際,做好發行上市稽核、持續監管、投資者適當性等業務規則的制定修訂工作,穩妥做好新舊規則協調銜接,優增量、穩存量,力爭透過本次改革推動實現深交所市場功能再完善、發展質量再提升、投融資機制再最佳化、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再升級,為下一步全市場深化改革積累經驗、發揮先行示範效應。

在王驥躍看來,過渡期安排、投資者教育都是要面對的問題。對於既有投資者來說,有相當一部分投資者可能開了創業板股票交易許可權但很久沒有交易了,也有相當一部分投資者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建議對投資者們重新進行風險評估,確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度。

另外,再融資規則也要考慮既有上市公司,對創業板新的定位要求可以放鬆一些,尤其在再融資方面。

潘向東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整體來看,創業板的註冊制改革比科創板步伐更大,影響的上市公司數量更多,將是註冊制改革向主機板推廣的關鍵步驟,創業板作為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軍,其實早在科創板推出之前,就在註冊制方面做過制度方面探討,目前註冊制初步在科創板試點成功,在這種情況下,註冊制推廣到創業板,以及在創業板再融資併購重組等方面做好配套制度改革,對於中國資本市場意義重大。

創業板與科創板競合

隨著一紙公文出爐,創業板與科創板之間的競合關係也備受市場關注。

證監會表示,創業板和科創板都承擔著資本市場服務創新發展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戰略任務,兩個板塊各具特色、錯位發展。

從定位來看,創業板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適應發展更多依靠創新、創造、創意的大趨勢,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援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

科創板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於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

潘向東認為,從定位來看,創業板和科創板差異性較強,科創板定位主要重點支援新一代資訊科技、高階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網際網路、大資料、雲計算、人工智慧和製造業深度融合;創業板主要採取負面清單模式,針對成長性高、科技含量高,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支援,主要是拓寬了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因此,創業板市場彌補了資本市場體系中間層次的缺失。

4月28日,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科創板已將估值不足10億元的科創企業排除在門外,這或許是為了傳承上交所“藍籌板”或大市值板的市場屬性。那麼,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包容性,也應該體現在對中小型科創企業的包容上,因此,一向以中小型企業作為重點服務物件的深交所,應該繼續保持這一特色。“建議創業板應將中小型科創企業納入其市場定位。”

“在強調滬深交易所各有特色、各有側重的同時,應該允許創業板與科創板之間既有互補合作,也有交叉、重疊、競爭,這種競合關係在納斯達克與紐交所之間也是存在的。”董登新對時代週報記者說。

實際上,創業板與科創板兩者間儘管各具特色,但亦存在競爭關係。

證監會也表示,將按照錯位發展、適度競爭的原則,統籌推進創業板改革和科創板發展。

在實施創業板各項改革措施的同時,支援科創板儘快形成一定規模,樹立良好品牌和示範效應。支援科創板在基礎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推進產品創新,提高科創板投融資的便利性,更好發揮“試驗田”作用。

“創業板與科創板應該屬於錯位競爭關係,各有側重點,又有重疊度。有競爭是好事,對市場是好事,對發行人也是好事,對整個資本市場基礎制度不斷完善更是好事。”王驥躍對時代週報記者說。

在王驥躍看來,科創板要歡迎競爭而不能懼怕競爭。

競爭的關鍵在於對優質發行人的吸引,創業板改革中有些機制是借鑑了科創板的經驗教訓,科創板也同樣要學習研究創業板制度,對既有機制進一步完善,提高科創板對發行人、投資者的吸引力。

“科創板還是改革試驗田,各種制度改革都可以在科創板先行先試,改革紅利不是隻有第一波,要積極探索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資源的改革路徑,金融委會議也指明瞭改革方向。創業板改革的定位是存量試點,借鑑科創板改革成功經驗教訓再推到全市場的關鍵一環。”王驥躍對時代週報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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