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突然不香了!
截至今天收盤,貴州茅臺(600519.SH)在5個交易日市值蒸發4173億元。昨日,又有小股東實名舉報茅臺集團——
貴州茅臺近日股價走勢
小股東舉報茅臺大搞同業競爭
“習酒有限責任公司明目張膽與上市公司貴州茅臺大搞同業競爭,嚴重侵害了中小股東利益!”微博使用者@茅臺900元真不算高表示,已經向國家信訪局實名舉報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並貼出了舉報內容截圖。
微博使用者舉報習酒與茅臺同業競爭
據瞭解,習酒有限責任公司為茅臺集團旗下全資子公司。在貴州茅臺上市之初,招股書中稱習酒公司與貴州茅臺不存在同業競爭。
@茅臺900元真不算高告訴紅星資本局,貴州茅臺2001年上市的時候,由於上市規則中規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單位不應從事與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所以茅臺集團就拿出一部分錢收購了習酒公司醬香型白酒的生產線,只剩下濃香型白酒的生產。“所有醬香型白酒生產都注入了上市公司,但近年來習酒還在生產醬香型白酒。”
圖據貴州茅臺招股書
同時@茅臺900元真不算高稱,習酒公司中高階醬香型白酒有君品系列,定價1399元,可以與53度飛天茅臺(定價1499元)展開競爭;中低端醬香型白酒有習酒窖藏1988(500ML),價位在500元左右,與茅臺集團下面醬香系列酒價位相當。“這些行為違背了上市公司承諾,也違反了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圖據貴州茅臺(集團)習酒有限責任公司官網
2020年11月25日,據貴州日報報道,截至當年10月底,上半年,習酒營收過半,銷售同比增長超過30%,省外市場佔比超過70%,市場反饋顯示,以中高階為代表的君品習酒、習酒·窖藏1988、金鑽習酒已經成為省外市場的主銷品牌。君品習酒已完成銷售額6.5億元,經銷商隊伍從19家擴充到146家。
“去年年底的時候,我曾給貴州茅臺提到過同業競爭,但是對方現在也沒有給出具體方案。”@茅臺900元真不算高向紅星資本局表示,去年習酒銷售額103億元,到底醬香酒銷售了多少還不清楚,但目前習酒的絕大部分都是醬香型白酒,濃香型只佔很小一部分。
貴州茅臺1月4日釋出的2020年度生產經營情況公告顯示,去年貴州茅臺生產茅臺酒基酒5萬噸,系列酒基酒2.5萬噸,預計實現營業總收入977億元左右,同比增長10%左右。預計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455億元左右,同比增長10%左右。
公開資料顯示,習酒2020年實現了銷售收入103億元,2021年公司含稅銷售額定下的目標是120億元。去年習酒公司高階核心產品君品習酒與窖藏系列銷售額同比增長46.97%,佔比達到57.56%。這兩款酒均為醬香型白酒。
舉報信中,@茅臺900元真不算高主要從兩方面舉證:
一、茅臺集團違背貴州茅臺上市時不搞同業競爭的承諾
2001年7月24日的“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就“同業競爭”有如下說明和承諾:
5-1-64頁:“習酒公司生產的是系列濃香型白酒,市場定位為面向普通消費者,從事的是與本公司相似的業務,但鑑於目前本公司主要生產以貴州茅臺酒為主的高中檔醬香型白酒,面向中高收入的消費階層,與上述公司產品在香型、酒精度數、價格、消費群體上有很大差異,因此目前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
5-1-68頁茅臺集團承諾:"不以直接或任何間接的方式從事任何與本公司相競爭的業務,並且保證在其控制之下的任何子公司也不從事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和活動。"
5-1-128頁:"習酒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東的全資子公司,屬本公司關聯企業,生產銷售同一種香型白酒勢必造成本公司與關聯企業的同業競爭,本公司將其醬香型酒生產經營性資產收購後,可解決同業競爭問題"。
但現狀是:習酒公司絕大多數產品都是醬酒,與貴州茅臺在香型、酒精度數上完全一致,且價格、消費群體也面向中高層消費,已構成明顯同業競爭。習酒2020年銷售額103億元,更擬在"十四五"期間擴產到近五萬噸,可以說與貴州茅臺的同業競爭將愈演愈烈!
二、茅臺集團違反中國證監會禁止同業競爭的相關法規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規定:
發行人的業務獨立。發行人的業務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七十三條規定:
上市公司業務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單位不應從事與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綜上,茅臺集團作為貴州茅臺控股股東,違背上市承諾,違反《公司法》、《證券法》及中國證監會禁止同業競爭相關法規,明目張膽大搞同業競爭,嚴重侵害了上市公司中小公眾股東的利益!請國家信訪局明查事實,追究責任,及時制止!謝謝!"
專家:貴州茅臺存在同業競爭的可能
對於@茅臺900元真不算高的舉報,酒水行業研究者歐陽千里認為,如果貴州茅臺承諾過習酒的定位是“主要生產系列濃香型白酒,其價格及市場定位主要面向普通消費者”,且“有明確時間節點”,那麼這位股民的質疑不僅合情合理,而且合規。
“而從廣義來講,習酒、茅臺並不存在同業競爭。習酒與茅臺的品牌、定位、文化等方面差別很大,可以說消費群體完全不一樣。” 歐陽千里向紅星資本局表示,即使同為醬香型,茅臺、習酒之間品質差別也很明顯。“從狹義來講,習酒只要生產酒,無論是濃香,還是醬香,都與茅臺存在同業競爭,但這種情況不會被認可。”
關於貴州茅臺上市時習酒調整生產線,歐陽千里稱,習酒歷來是濃香、醬香並舉,而非由濃香轉醬香,或醬香轉濃香。“茅臺集團的產品,大部分成交價低廉,與53度飛天茅臺相差極大,面向消費群體也不一樣。如果未來茅臺集團產品美譽度提升,習酒價格與茅臺成交價差不多時,才會存在‘同業競爭’的可能。”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習酒釀造技藝、營銷策略、管理體系都與茅臺相同,且價格更加低廉,必將對茅臺形成價格衝擊。如果貴州茅臺與關聯公司之間生產同一種類的產品並且銷售區域沒有明確劃分,那麼貴州茅臺與關聯公司之間就構成同業競爭的關係,兩者在銷售推廣過程中可能存在資源的爭奪。
紅星資本局記者多次聯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詢問同業競爭情況,截至發稿電話無人接聽。
紅星新聞記者 盧燕飛
編輯 鄧凌瑤
(下載紅星新聞,報料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