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我國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個稅改革大大提高了稅收負擔分配的公平性,同時也符合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未來隨著個稅改革的不斷推進,更多收入或將納入綜合徵稅,從而更好地發揮個稅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調節作用,進一步推動稅負公平。
“十三五”時期,個人所得稅改革加力提速:提高起徵點、最佳化稅率表、實施專項附加扣除和綜合所得年度彙算……一項項關係億萬納稅人“錢袋子”的改革措施落地生效。5年來,我國個人所得稅究竟發生了怎樣的變化?納稅人享受到了哪些改革利好?
實現綜合與分類相結合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司長羅天舒介紹,“十三五”期間,我國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2018年10月1日,個人所得稅第一步改革實施,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並適用新稅率表;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第二步改革實施,增加住房、教育、醫療、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實現了稅制模式的根本性轉變,標誌著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全面實施,百姓獲得感不斷增強;2020年,順利完成了個稅改革後首次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高培勇認為,新一輪個稅改革是由原來完全分類徵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徵收邁出的重要一步,也是我國個稅制度向更為公平的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後,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採用綜合計稅的方式;對股息紅利、財產轉讓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其他稅目依然採用分類計徵的方式,逐步建立起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認為,此項改革影響深遠,從稅制公平的角度看,綜合計徵能夠平衡收入水平一致但收入來源不同的納稅人的稅負,即稅法所說的橫向公平,使同等收入的人繳納同等稅額的稅收。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副校長張斌表示:“此輪個稅改革大大提高了稅收負擔分配的公平性。專項附加扣除優惠措施的實施,充分考慮了不同群體生活負擔差異和個人發展訴求,符合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譚珩認為,實行綜合計稅,能夠較好地體現個人收入的合理負擔,增強納稅人的認同感和參與社會治理的動力,對於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業內人士預測,未來隨著個稅改革的不斷推進,更多收入或將納入綜合徵稅,從而更好地發揮個稅對收入分配差距的調節作用,進一步推動稅負公平。
減稅紅利獲得感明顯
據統計,透過此輪改革,月均收入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新增減稅幅度超過67.47%;月收入1萬元以下的納稅人,在享受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後,基本不需要繳納個稅。
個稅改革紅利讓納稅人獲得感滿滿。“個稅改革後,兩年時間我少繳了差不多7000元。”10月上旬,亞薩合萊國強(山東)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的李先生用兩年來個稅改革“省下來的錢”給剛上大學的孩子買了臺新電腦。扣除“三險一金”後,他月收入8000元左右,在享受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後,無需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20歲出頭的小賀家住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是當地的一位“網紅”,透過直播平臺把家鄉的優質特色農產品銷往全國,幫助老鄉脫貧致富。小賀的努力讓她在2019年取得了較好的勞務報酬,本以為要多繳一些稅款,卻沒想到在今年彙算清繳時收到了約1.6萬元的退稅。“沒想到優惠這麼多,以後更有信心為家鄉產品代言,為鄉村振興貢獻力量!”小賀高興地說。
“個稅改革兩年來,不知不覺為我們企業員工節省了近500萬元。2018年10月份,我們公司大約有員工1550人,其中繳納個稅人數為690人,享受個稅新政策後繳納個稅人數降至105人,減少了85%左右。”山東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介紹,按照稅務部門規定的累計預扣法,現在不僅能讓員工不折不扣地享受到減稅紅利,而且年末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很準確,極大降低了重新核算的時間和經濟成本,減輕了財務人員負擔。
個稅改革紅利也有效助力了消費增長。全球化監測和資料分析公司尼爾森2019年釋出的報告顯示,個稅改革帶來的減稅與中國消費趨勢指數走高基本同步。
稅收治理能力提升
在得知今年要進行個稅年度彙算時,北京某醫院財務人員徐女士捏了把汗:單位有上千人需要個稅年度彙算,而且人員年齡跨度大、收入結構複雜,到時候工作壓力一定非常大。可沒想到,個稅申報實現“一表整合”,醫院上千名員工在輔導下自行完成個稅年度彙算。徐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了個稅網頁申報頁面截圖,並配文:“個稅年度彙算不再難。”
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國上億自然人納稅人透過手機申報等方式進行了個稅年度彙算。此輪個稅改革涉及納稅人多、環節多,尤其是個稅年度彙算對稅務部門來說是一次“大考”。對此,稅務部門透過先進技術和優質服務將複雜稅制化繁為簡,讓納稅人不用奔波,在家透過電腦或手機就可以順利完成個稅年度彙算。
“稅務部門充分利用移動網際網路、線上支付等新技術提供多種方便、快捷的納稅服務渠道,尤其是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向納稅人提供預繳稅資訊、線上退補稅等服務,大大減輕了納稅遵從成本。”張斌表示。
高培勇認為,這次改革無先例可循,加之遭遇新冠肺炎疫情等諸多困難情況,能夠順利實施實屬不易。“除了得益於大資料、手機APP技術創新等外因,更為重要的是內因的變化,是中國稅收工作在理念、思想、戰略上的根本性轉變,這與我國進入新時代、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進入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新時期等直接相關。”高培勇表示。
“高起點、更細緻、促遵從。”北京大學教授劉怡這樣評價本輪個稅改革。她認為,首次個稅年度彙算工作中,稅務部門始終站在高起點謀劃和推進,管理服務更加細緻、規範,特別是大資料和手機APP等現代資訊科技的應用,在極大方便納稅人申報的同時,也促進了納稅遵從。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認為,面對自然人稅收徵管的複雜性和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特殊困難,首次個稅年度彙算工作在制度保障、組織保障、技術保障、機制保障、動力保障五個方面彰顯了新時代我國的稅收治理能力。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楊志勇表示,參與個稅年度彙算工作讓納稅人的稅法遵從意識進一步增強,為未來進一步做好稅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也體現了稅收法治、共治的現代管理理念。
多位專家表示,作為納稅人,要更好地享受個稅改革紅利,就必須誠實守信,維護好個人納稅信用。201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聯合釋出《關於加強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的通知》,提出建立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管理機制,全面實施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承諾制,信用承諾的履行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對個人所得稅守信納稅人提供更多便利和機會,對個人所得稅嚴重失信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經濟日報記者 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