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潔股份12月13日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由於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湖南證監局擬對夢潔股份及董事長姜天武等5名高管罰400萬元。
公告顯示,經查明,夢潔股份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2021年度,夢潔股份透過員工、供應商、設立基金等渠道,以轉賬、支付基金管理費、股權投資等方式,由董事長姜天武(原實際控制人)、副董事長李菁、董事會秘書李軍、董事李建偉、原持股 5%以上股東張愛純共同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發生額合計為11,598萬元。此外,2022年一季度,夢潔股份透過員工、子公司資金週轉等方式,由姜天武、李菁、李軍、李建偉、張愛純共同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發生額合計為1800萬元。上述資金佔用構成非經營性關聯交易。
瀟湘晨報記者郝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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